第四讲 爱是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林前十叁5-6)
今晚请大家翻开(腓叁17-22):「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 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要按 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这可以说是哥林多前书第十叁章的注释。
(一)不计算人的恶 在古旧的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是没有分章分节的,我相信神後来感动一些人做了这分章节的功夫;但我认为有些地方应该分多一节的,但他们没有分。例如林前十叁章四节的末句,不计算人的恶,应该是第六节「不计算人的恶。」意思是有了爱,我便不会对於人的错误,好像作运动比赛的一样计分。保罗说:基督徒的生活,是不计算别人在我们身上所做成的伤害。
听闻在北美洲有百分之五十的婚姻,是以离婚作收场,这因为占大部份的夫妇,都计较他们伴侣的过失。我记得有一对已经结婚了二十年的夫妇,来找我说他们要离婚,他们所提出的理由,是因为一个小问题。其实这小问题不过是计分表上的一个最後小数;因此就成了他们婚姻破裂的致命伤,这好像绳折断了骆驼颈一样。大家都知道一条系在骆驼颈上的绳,本身不能令骆驼的颈折断,但如果在那绳子上负力,骆驼颈便会折断。世界上任何一种关系就是这样,假如我们只顾计算 别人的错误,这关系总有一天会破裂。世界上没有一位太太或丈夫,能忍受对方计算他(她)的错误;这最终只会导致婚姻失败。也没有父母愿意子女,经常数算 他们做父母的过失,这只会终止父母子女间之爱。亦没有子女接受父母,经常记 他们的过错,只会令到他们不能忍受,离开家庭。在友谊上如此,在教会里也是这样。牧师计算会友的过错,会友数算牧师的过失,教会就会因此不和谐。踢足球、打网球、打水球等运动,我们都需要计分。但保罗说:如果神的爱浇灌在你们心里的话,你们便不要对别人的错误,好像作运动比赛一样的看。
(二)不喜欢不义 在林前十叁章第六节:「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这节经文可说是,最古旧的方法,来描述我们这世代的道德观。作为基督徒的我们可以跟从两种生活方式。第一种是接纳圣经的绝对。譬如圣经说不可杀人,不可说谎,不可偷盗。我们便绝不杀人、说谎、或是偷盗。第二种是我们在社会上,可改变的法则。例如在加拿大有一半会众,都会在崇拜後往餐厅喝茶,可是英国的基督徒,却认为在崇拜後不该往公众场所去。又在我的教会,只有很少姊妹,会在礼拜堂里戴帽子;但有些国家却认为每一次在礼拜堂里都要戴帽子。记得我曾经到过一处地方的教会,那里的弟兄都坐在右面;所有的姊妹都坐在左面;但在我加拿大教会,弟兄姊妹都是混合而坐。这都是圣经没有说对,或不对的事。可是如果我们将这可变的法则,变成不可变的法则;成为神绝对的吩咐,便会有麻烦。或者我们将神绝对的标准,变成可变的法则,那就会有更大麻烦。保罗在这节经文说到,如果神的爱充满我心,我便不喜欢不义。凡是神绝对的吩咐,而我不能遵守,我便会觉得很悲伤。我不会对谋杀,偷盗,不道德事情和行为感到快乐。但有另外一种人会对自己所做的错事感到快乐。罪入到世界,便将我们的思想曲解过来,对於正确与错误,我们会感到迷糊;我们会对於自己所做的错事,用诸般理由来解释。圣经说不可说谎,不可偷盗,我们会加上去说,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说谎和偷盗的。在英国小说里面,罗宾汉是人所共知的英雄,几乎每个人都称他为劫富济贫的好人。而事实上罗宾汉做的是错事,他首先做了错事,才使他有机会做好事。有些人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就譬如上周在义大利有一连串恐怖事情发生,恐布份子自以为荣耀,他杀了一百人,伤害了叁四百人。谁用任何标准来看他们所做的这些事都是错的,不过他们却以自己有重大的使命,脑海里有一个好目标,要是杀害百人来达到这目的,又有何不可。这正如腓立比书第叁章十九节说到,有等人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他们已犯了罪,但却炫耀自己的罪;他们不顺服神,但却夸耀自己的不顺服;他们做错了事,但却炫耀自己的错事。
(叁)只喜欢真理 有一种人为 罪恶而流泪,以自己做错事为羞辱。保罗在腓立比书第叁章说,这种人要以保罗为榜样。因为保罗已经认清楚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面,并没有甚麽创新事情。我们很希望自己能够有创新的举动,说话,伟论,意见和产品等等。然而最精美的产品,也只不过是许多人所做的,产品的最後一个成果而已。在旧约圣经有一个聪明人,就已经说了他环顾四周世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现今所做的事,只是模仿前人所做过的。一个婴孩由初生到五岁这段时间,是从观察四周而学会东西。所以加拿大孩子学会英文,中国小孩学会中文。每一个婴孩在本能上都是会爬,但这些会爬的婴孩,为何还要学站立行走呢?婴孩头重脚轻,站立行走对他们来说是何等麻烦,不过他们并没有抱怨甚麽。每次当他们跌下,看见四周的人,都是用双脚走路的,他们便从跌倒中,再试站起来用双脚走路。我想像得到,如果婴孩没有看见人是用双脚走路,他们断不会用双脚走路,这因为婴儿,是在模仿四周人的行为而走路。
做基督徒也是这样,我们总要学习某些人。也许有很多人说,我们只要仰望耶稣便行了。不错,这是一个很真实意见,只不过我们在家里,诗班席上,讲坛和街上从不曾看见过耶稣。但不要忘记保罗说过,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正因神的灵住在我们的身上;我们活在这世代,所以神便住在这世代。我们想见耶稣,便要看看我们四周生存 的圣灵的殿。
保罗在这节经文里说,我们可以效法两种人。第一种是不敬虔的人,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跟随 他们只会堕落。另一种是敬虔的人,是一个活得像耶稣而又给圣灵充满的人,在这里你必须作出抉择。你或许是刚刚信主的,是神的儿女,在基督里是个婴孩。但你要学习一个基督徒应有的语言,思想和行事为人。如果你要找一个人来模仿和效法的话,保罗说你可以找他。今天究竟有多少基督徒,可以成为别人效法的对象?身为人母的,有没有想到你的女儿认为你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最好的厨子,最聪
保罗说,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跟从某一个人,他可以是一个敬虔或不敬虔的人,我们亦有另外一些人来跟从我们。
我们要思想一下,在这世界上,有谁跟随 我们,以我们作他生活的模式。这人或许是一个小孩,一位主日学生,或一批会众。另外我们要想想,看我能否像保罗一样的说,你们可以跟从我,以我作为你们的模范。—— 史保罗《爱——林前十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