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疾病是惩治吗?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十一30~32)
使徒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信中,责备他们守主餐的态度不当,以致受到主的惩治。在这里,我们把疾病看作神的审判,是对罪的惩治。保罗的看法是这样:为了防止他们更深陷入罪,防止他们“和世人一同定罪”,以致遭受这些苦难。他警告他们,如果他们不想受到主的审判和惩治,就应该审察自己,好发现生病和犯罪的原因。这样,主就不必严厉对付了。但是,这里并没有明显指出疾病是神的审判或罪的惩治,那麽,我们能藉着自审和自责以求免除吗?
是的,疾病是一种(超过我们所知道的)审判,是对罪的惩治。神“并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 愁”(哀叁33)。他使我们失去了健康,并不是没有理由。或许,他是为了要叫我们更明白自己特殊的罪,好让我们能悔改。“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约五14);又或许我们沉迷在世界和虚荣里;又或者,我们服事神的时候,犯了自信和反覆无常的毛病。
不过,更可能的是,这惩治并不指向任何特定的罪。它可能是压在整个人类身上的罪的结果。在那生来瞎眼的个案中,门徒问主:“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他答道:“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约九3)他没有说疾病和罪有关,却教训我们不可拿罪来定罪病人。
当然,在任何情况,疾病永远是一种管教,用以提醒我们注意罪,并远离它。因此,病人首先要审察自己(林前十一31),诚恳地将自己置於天父面前,看看有什麽地方令他 伤,而使得他不得不管教我们。唯有这样,才能确实依靠圣灵的亮光光照出自己的过错。但愿我们对审察出来的罪,立刻予以弃绝,将自己交托给主,以完全顺服的态度遵行他的旨意。
我们千万不可以为凭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克服罪,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不过,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意志力与神联合来弃绝罪,并且相信已为神所接受。如此,我们可以将自己交托、分别为圣归与神,在凡事上遵行他圣洁的旨意。
圣经向我们保证,我们只要如此审察自己,主就不会审判我们。我们的父只在万不得已时才惩治他的儿女。神一直设法拯救我们脱离罪和自我。我们一旦认识了他,跟罪断绝,疾病就会停止,因为管教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我们务必探索疾病的意义,并且认清它是神管教的一部份。人们对於自己犯罪的观念,往往模糊不清。即使认清了,也无法将之弃绝。如果他凭着自己的意志力来弃绝,他可能无法依靠神来终止他的惩治,保罗所给话语的光明保证就会失效了。
亲爱的病友,你可明白,天父对你身上有些事不赞同吗?他希望你能藉着疾病发掘出来,圣灵会在一旁加以指引的。既然指出,就立刻弃绝。即使是最小的阴影,也不容许留在父和你之间。他愿意赦免你的罪,医治你的疾病。
我们在耶稣里兼得赦免和医治,这是他救赎工作的两面。他要求你比以往更依靠他而生活,以完全顺服的态度放弃自我,像儿童一般跟随他。喜乐吧,你的天父会将你从惩治中救赎出来。他会以医治者的身份向你显示他自己,以这种更新之爱的连系将你带到他身旁。他会使你顺眼而忠心地服事他。他如果以一位明智而负责的父亲身份,不得不管教你;也将同样以父亲的身份医治你,从此以後,他必赐福你,保守你到底。—— 慕安得烈《属天的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