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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与国家

 

      一个基督徒得救之後,国家的问题也需要对付。国家虽然是属世的,但与基督徒个人的关系,是相当重要的。基督徒对国家的态度该如何呢?初信的人对这问题,也得好好的对付,以免走错路。

 

{\Section:TopicID=282}主在世上的地位――{\Section:TopicID=283}主在地上不是为执行律法】主在这地上时,无论走到那里,总是守住他的地位。我们能够看见,他从来不作执行律法者。不管是民法或刑法,他都不执行。路加福音记载有二个兄弟来请主为他们分家,主拒绝了他们(十二13-14)。不错,分家是旧约里的命令,主并不是不让他们分家;但问题不在於他们该不该分家,问题乃在於主该不该作。主来不是要审判人的家务事。在约翰福音八章二至十一节,法利赛人带了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站在主面前,要主定她的罪。他们问主说,「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麽辨?」主却弯 腰在地上用手指画字。他们还是不住的问他,主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了这话,就从老的到少的一个个都走了。主就对那妇人说,「没有人定你的罪麽?……我也不定你的罪。」主在这里的意思,不是说那妇人不该定罪,乃是因为主来不是为 定罪,不是为 执行律法;无论民法或刑法,他都不管。这是主在地上时的地位,他总是站住他的地位。

 

{\Section:TopicID=284}主与地上的政治无关】主与地上是谦卑的,他没有寻求地上的伟大。犹太人盼望他作王,但他一点不理会,他一点也不摸政治的问题。然而天主教却与政治混杂在一起。教皇的使命,也不过是政治的举动。但我们的主总不摸政治的事。主在地上时,有许多以色列人愿意为他效死,只要他肯起来作以色列的王。但是主不作王。这并不是他没有能力改革政治,没有能力救犹太国,乃是因为他来地上的目的是救罪人;他的工作是属灵的,而不是属世的,与政治无关。

      主进耶路撒冷的时候,不是骑 大马,耀武扬威的来,而是骑 驴驹,谦谦卑卑的来。犹太人要杀他,是因他说他是神的儿子;他如果说他是犹太人的王,犹太人就不会杀他。主在钉十字架之前,受了二次审判。一次是大祭司问他说,「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说,「你说的是。」大祭司就因他这句话,定了他的罪(太廿六63-66)。但因 大祭司没有权柄处决主耶稣,就把他送到彼拉多那里。彼拉多审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麽」(廿七11)?这位彼拉多不管主是否神的儿子,他所惧怕的乃是政治的难处,他害怕犹太人立主耶稣为王。有一件事顶希奇,人竟然不认识主是何等人,不认识他是否政治里所争的人。二千年来,世人对基督教也是这样看法;有人说,这乃是某些人要藉 宗教,来遂行政治手段。就连主耶稣受审时,他的罪状也是用叁国文字写 :这是犹太人的王。他们不知道主对政治根本不发生关系。主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意思是主的国不在政治之内,而是在政治之外,这就是我们主的地位。

      诗篇一百一十篇一节,父对子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主在恩典的时代中,在整个世界中,不直接管理世界的事;他乃是在等候,直到神使他的仇敌作他的脚凳为止。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八节、使徒行传十四章二十二节,明白的告诉我们,我们所得 的乃是神的国,与任何的政治都不发生关系。神在恩典中建立了一个国,这国包括了世界上多国的人,他们都是藉 重生进去的。这国没有领土,没有军备,也没有政治。在这国里只有神的命令,来管辖人的行为。这国称为天国,这国的地位乃是属天的。主不站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背後,他乃是设立了一个属灵的国,来管理他的子民。等到他再来的时候,他的权柄将充满天下(但二35)。那时从他口中要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就是他的活话,击杀列国(启十九15)(到那时,与主同钉十字架的强盗的祷告,就要得 答应——他曾求主在得国降临的时候记念他——路廿叁42)

      启示录六章九节也说,当第五印揭开的时候,那些为神的道,并为耶稣作见证而被杀之人的灵魂,在那里呼求主,他们的祷告也是为 神的权益和国度。我们都该跟随他们的脚踪行,不摸政治的的活动,也不与政治发生关系,以致被政治所利用。我们在地上的目的,乃是为 神属天的国度。

 

{\Section:TopicID=285}基督徒在世上的地位――{\Section:TopicID=286}在爱子的国里——是天上的国民】主在地上如何守住他的地位,基督徒在世上也该守住基督徒的地位。基督徒在世上不能组织政治,不能利用政权。在这世上,一切主所无分的事,基督徒也该无分;主所有分的事,基督徒也都该有分。他如何,我们也该如何。这是基督徒的地位。主在约翰福音十八章叁十六节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但主接 又说,「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所以他的臣仆不必争战,因为他在地上没有设立政权。歌罗西书一章十叁节里,保罗说,「他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他救了我们,把我们带进另一个国里;这国不是有政治在其中的国,乃是神爱子的国。基督徒所在的国乃是属灵的,是生命的,不是政治的,也不是宗教的。

      腓立比书叁章二十节说,「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我们信徒是站在甚麽地位上呢?保罗说,我们乃是天上的国民。古时在罗马国里有两种人民,一种是罗马的国民,一种是罗马的属民。罗马的国民是有公权的人,他们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能享受国家各种权利。罗马的属民是没有公权的人,他们只是臣属於罗马帝国,所以称为属民。我们是天上的国民,我们的国是在天上的。在这地上,我们是寄居的,是客旅。虽然我们有国家承认的公权,这公权对我们的意义乃是:我们愿意作一个奉公守法的国民。但我们不愿作一个与政治有关的人。在地上的各国人民中,信主的都算是外国人。信主的人所在的那一个国里,有国民,而没有领土;有命令,而没有律法;有爱,而没有军备。主在马可福音末了,对门徒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十六15)。这证明他们不是地上的人,他们根本的地位是属天的。今天神的儿女住在地上,就如摩西住在米甸,以色列人住在埃及,都是寄居的。我们所当作的,就是尽力与人和睦,帮助人,引人归主。

 

{\Section:TopicID=287}在地上各种政治之外】基督徒在地上,乃是在各种政治之外。二千年来,神的儿女作天上的国民,从来不喜欢作地上的事,连所谓选举,都不愿意参加,他们从来不喜欢摸世界政治的事。有个英国人说,他作信徒六十年,从来不知投票是甚麽。主总是站在地上的国家之外,我们也当如此。你若活在属灵的国里,你就知道罗马教一切的行为,都是错的。当保罗出来传道时,各地都有信主的人,交通很紧密,人数也众多。(如果罗马帝国将罗马城内的信徒都杀死的话,所剩下的人数就没有多少了。)但使徒没有利用这些人,没有将他们组织起来,有政治的关系。使徒们并没有利用基督徒的团体,得 政治的权柄。路德马丁看到天主教的情形就说,应当从政治的权下出来。在使徒行传二十一章叁十八节,保罗受审时,千夫长问他说,「你莫非是从前作乱,带领四千凶徒,往旷野去的那埃及人麽?」人不明白保罗的作为,总以为说,有这麽多的人,定规是有政治的野心。罗马教是利用人数,作政治的力量。今天的基督徒应当恢复保罗当时的地位,站在各种政治之外。

 

{\Section:TopicID=288}基督徒对於国家政权――{\Section:TopicID=289}不作统治者】基督徒在地上不应作统治者。基督徒在这地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维持属灵的生活,并在这一个时代维持神的恩典。主的命令给我们看见,在这地上,基督徒的反应该是恩典,不是公义。主乃是要基督徒以恩典对待一切,而不是以公义对待一切。若有人打我们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能作一个政治统治者,因为我们生命的反应不在公义的原则里,乃在恩典的原则里;这叫我们无法成为一个统治者。作为一个统治的人,必定要在众人中维持公义的原则。人一维持公义,就不能是基督徒,因为基督徒乃是维持恩典。基督徒的反应,摆在政治里,就不能作任何大小的统治者。但是另一面,基督徒必须承认神所设立政治的权柄。基督徒不相信无政府主义。创世记九章六节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基督徒相信死刑,但不作死刑的执行者。基督徒相信有国家政权统治人的事,但基督徒不作统治者。世人的反应是在公义的原则里,基督徒的反应乃是在恩典的原则里。主的命令乃是,人打你的右脸,你要把左脸转过来由他打;人逼你走一里,你要陪他走二里;人拿你的外衣,你要把里衣也给他(太五39~41)。这是基督徒对世人的反应。这并不是说,全世界的人都应当这样:人打右脸给左脸、人逼一里走二里、人拿外衣给里衣;乃是说基督徒的反应当如此。世人的反应,乃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完全不是基督徒的反应。我们绝不信、也绝不传以血还血。然而,我们知道,只有少数基督徒甘心活在山上的地位上。我们自己要活在山上的教训里。但我们却不把山上的教训,拿去放在世界里。

      在这地上,我们必须清楚我们该有的态度,我们相信有政府,也帮助政府。基督徒是世上所不配有的人,是另外一帮人,愿意受亏,叫世人得福;但我们不是传受亏,乃是传福音。有人自己乐意受亏,那是人自己的事。我们需要对初信的人说,主在天上的这段期间,我们在这地上要情愿自己吃亏。在哥林多前书四章九节,保罗说,「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今天信徒若是在地上掌权作王,那是不正当的情。旧约里有但以理、以斯帖,在外国掌权作官;但他们是在以色列亡国之後,才这样作的。不然的话,照当时的规矩,犹大女子是不能嫁给外邦人的,就是嫁了也不能作皇后。若是这样作了,就要被打死。今天谁敢说天国亡国了,所以他要在中国作官呢?我们千万不可摸 这时代的政治,尤其不可作统治的权柄。就是在印度作一个老百姓,也有神的话教训你作百姓;但你若作了官,就没有话教导你作官,你只能说是你自己想作的。

 

{\Section:TopicID=290}尽力顺服地上的政权】基督徒在这世上,一面不作国家政治的统治者,一面对於国家政权的态度,乃是尽力顺服。罗马书十叁章一至七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抗拒的必自取刑罚。……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你们要将这些话念给初信的人听。我们的路乃是:在上有权柄的,人人都当顺服。这是我们的立场。我们自己不掌权,但喜欢别人掌权,也喜欢顺服掌权的。我们承认说,地上政权一切的权柄都是出於神的。按权柄的原则,一切掌权的都是神所立的。这地上的人事是神所安排的,所有掌权的都是神所命定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一切掌权的,不管他是高级的,或低级的,由上至下,我们都得学习顺服,不能抵挡。信徒一面要不摸政治的事,一面对於政治上的人都得顺服。在这世上,神把权柄交与世人,所以凡是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抗拒的就自取刑罚。四节也说,因掌权的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他们不是空空的佩剑。权柄是神设立的,我们顺服他们,是因为他们刑罚作恶的。即或有刑罚行善的,奖赏作恶的,他也总要说是刑罚作恶的,奖赏行善的。他们只有事实上的虚伪,总没有原则上的虚伪。原则上,神所立的掌权者,总是赏善罚恶的。

      五节说,「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刑罚是由人来的,良心的感觉乃是由神来的。我们如果不顺服,良心马上不安,并要受刑罚。我们在纳粮的事上也当顺服;政府在物质上所规定的,我们就当遵守。神在地上设立政府,特管世上的事,我们就该纳粮,以维持政府的开支(6)。到了第七节,就明白的告诉我们,我们的态度当如何,总括来说就是:「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也。」这是主所给我们基本的命令,我们要竭力保守这个态度。

 

{\Section:TopicID=291}基督徒顺服地上政权的限度】然而,我们的顺服是有限度的。我们是否无论任何命令,都听从呢?政府的命令,我们不能都无限制的听从。所有比神低的人,我们都得有限度的顺从。只有神是我们无限顺服的对象。如果政府的命令明显的与神的命令相反,就不能顺从。在出埃及记里,法老命令接生婆,凡希伯来妇人生的男孩都得杀死,但收生婆与摩西的母亲,因敬畏耶和华,就把摩西留下来,希伯来书反而称赞她们是有信心的人(十一23)。所以,无论在何种景况中,我们都必须遵守神的命令。但以理的叁个朋友,不拜偶像,虽然违犯了王的命令,却是神所喜悦的。他们的生命即使受到死亡的威胁,也不听从拜偶像的命令。大利乌王不许百姓向他以外的神祷告,但以理知道这禁令,仍一日叁次,面向耶路撒冷祷告。後来就被扔在狮子洞里,但神对了狮子的口。基督徒在遇到与神的命令相悖的事时,只能牺牲,不能作别的。在马太福音二章十叁至十四节,希律下令要杀死二岁以下的孩子,约瑟只好带 小孩和他母亲逃到埃及去。

      在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当犹太的长老和大祭司拦阻使徒,不准我们奉主的名教训人时,他们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听从人不能过於听从神,这话是指 犹太人的政府说的。在有的时候,我们只要听从神,不要听从人。罗马书十叁章一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这里有两个辞,一个是顺服,一个是顺从(或听从)。这两个辞,一个应 作「服」,一个应 作「顺」。一个是态度的问题,一个是行为的问题。罗马书所说的是态度的问题,彼得所说的是行为的问题。听从人过於听从神,是不应当的。对於在上有权柄的,我们在态度上要绝对的顺服,在行为上要相对的听从。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你父亲叫你去作某一件事,你可以不去,这是不听从,但你的态度还得顺服。对於政权,我们基督徒在态度上总要顺服;但在与神的命令直接 触时,就不能完全听从政权的命令。

 

{\Section:TopicID=292}基督徒不为 自己革命】基督徒在地上,也不为 自己革命。我们的听从是有限的,顺服是无限的。我们对神是无限的顺服,也无限的听从;对人是无限的顺服,但有限的听从。在信仰的事上,我们不能因政府的压迫,因政府摸 我们的信仰,就反抗政府。我们虽然不能听从,但还得无限的顺服当地的政府,我们绝不能为 自己来革命。因我们基督徒基本上是讲顺服的人,基督徒不作革命的人。除了关乎信仰的事外,在其馀的事上,基督徒都得听从政府。今天基督徒的责任是传福音救罪人,以满足人属灵的要求。至於世人,他们有他们身体、心理的要求,让他们去满足他们的要求。我们在地上只为属灵的事活 ,我们不争、不闹。除了信仰的事外,都应服在政权之下。

 

{\Section:TopicID=293}基督徒不作战】在战争的问题上,旧约和新约的情形基本上有所不同。旧约圣经给我们看见,神是争战的;迦南的争战乃是神定规的。所以我们不能说战争是不对的。但在新约里,我们今天乃是和平的使者。主在这里不争战,他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在客西马尼园,犹大领人来捉拿主时,彼得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主就说,「收刀入鞘吧。」(约十八10~11)主不叫我们争战。我们要记得,神工作一切的目的都是为 和睦。基督徒的刀都是在鞘内。有人问说,主也叫我们买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叁十五节,主对门徒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甚麽没有?」那是从前的事。但从今以後的情形不同了。主对他们说,你们有甚麽都带 ;没刀的,要卖衣服买刀。门徒当时听了不明白,马上说,「这里有二把刀。」主立刻说,「够了。」主的意思是说,「你们所说的已经够了。我的意思是时代不同了,因为我已经被弃绝了。从前人还欢迎我,今天我是被弃绝了。」门徒当时根本没有看见这个。(不久之後,在客西马尼园里彼得还是用刀砍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比方说,我对弟兄们说,主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有人就问我说,「是洋油灯,还是电灯?」我说,「够了。」这二千年来,主就是对不清楚的人说,「够了。」今天我们的路要清楚,我们不在地上作争战的人,以往犹太人出门,都是带刀带杖的。主叫门徒卖衣服买刀,不是为 争战,乃是因为人不再接受主,不再供给他们。主不是叫我们作打仗的人,因为主的国不是属这世界的。

      那麽我们基督徒到底该不该反对争战呢?我们自己不乐意打仗,我们站在基督徒的地位上,我们是不争战的;但这不是说我们反对打仗。打仗是政府的事,政府可以打仗;但基督的教训,是基督徒当遵守的,主不叫我们作争战的人。在欧州,当法国与普鲁士打仗时,有一个人写信说,「基督徒如果当兵打仗,就是堕落的基督徒。」对於国家打仗的事,没有人能拣选。如果人被迫去打仗,我们不为他说甚麽,那是他与主的事。但我们自己必须清楚,神的灵在这世代里是爱好和平的。主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太五9)。若有弟兄遇到战事,就该对有权的人说,「我相信灵魂是永远的,我不能打死人。」至於掌权的人要如何处置我们,我们就任由他们。我们不能作打仗的人。如果一个弟兄上战场,对面若是弟兄,他当然不能打;对面若是罪人,他也不能打,如果打了,乃是把他的灵魂送到永远的火湖里去。所以基督徒是不能当兵作战的。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基督徒在地上,对於国家政权应有的态度与实行,我们要对初信的人说清楚,好叫他们有对的态度,能行得正直。——  倪柝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