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自由之路
奉献的信徒可以这样愚昧的、受欺的陷入被动好几年,而仍不知自己地位的危险,以致越过越被动,直至被动的范围广大无边,使信徒在心思里、情感里、身体里和环境里受了不可言宣的痛苦。所以,将奉献的真义传给这样的信徒是顶要紧的。我们在以往的篇幅中,已经很注重的说过知识的紧要,这是因为在解救被动中,知道真理是绝对需要的。没有真理的知识,就解救是不可能的。我们知道被动的信徒,所以陷入这样的地位,是因为受欺,受欺的原因是因为愚昧无知识,不然就无受欺的可能。所以要认识真理。
【认识真理】认识各样事的真理,认识与神同工的真理,认识邪灵作工的真理,认识奉献自己的真理,认识超凡事物的真理,乃是解救的第一步。信徒必须认识关乎自己所有经历的来源和性质的真理,他才有得 解救的盼望。这是因为信徒是先(一)受欺,然後(二)被动、(叁)被附,(四)更受欺被动;所以,信徒若要得 自由,免去被附,和被附以後所发生的受欺和被动,他就必须先除去当初(一)的「受欺」。因为如果(一)的「受欺」撤除,就(二)、(叁)、(四)的「被动」、「被附」和被附之後的「受欺」,以及「被动」都要次第瓦解。受欺为邪灵开门,使之有进来的可能,被动为邪灵留地位,使之有站住的可能。这样作的结果就是被附。要撤除依附,必须撤除被动;要撤除被动,必须撒除受欺;要撤除受欺,惟有认识真理。所以,认识真理是得 释放的头一步。真的,惟有真理能使人自由!
在我们这部书起首以来,就很常警告信徒以一切超凡经历(如异象、声音、神迹、奇事、火焰、方言、感觉等)的危险。我们并非谓所有超凡的经历都是应当拒绝、厌弃、反对的。如果这样,就非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神也曾作许多超凡的事。但是,我们的目的要信徒明白超凡经历的来源不只一个,神会作,邪灵也会仿作。分别甚麽是出於神的,甚麽不是,乃是最紧要的。信徒如果未向情感的生命死,而热切贪求感觉上的经历,他就要在这里受欺。我们并非谓信徒应当拒绝一切超凡的事,但是我们劝信徒应当拒绝一切撒但的超凡。我们在这一部里所说的,就是要将圣灵作工,和邪灵作工的根本不同虚,指明出来,好叫信徒知道分别。
现今信徒的受欺,可以说,在超凡的事上是特别的多。就是因为受欺的缘故,就叫邪灵依附。我们所切望的,就是信徒在对付超凡的事上,应当先下一番分别的工夫,以免受欺。信徒所应当紧记不忘的,就是如果是圣灵以超凡的经历给他,他是依然能用他自己的心思的;并且并不需要他完全或局部陷入被动,才会得 ;就是得 之後,也还是可用自己的良心来分别善恶,而定去取的,并无一种强迫的情形。邪灵若以超凡的经历给人,人就必须陷入被动,心思必须空白,一切的举动都是受外来力量的强迫的。这是根本上不同的地方。使徒在哥林多前十四章说出圣徒属灵的超然恩赐。其中有启示,有豫言,有方言,和其他超然的表显。使徒承认这些都是从圣灵来的,但是,他在叁十二节将这样属神恩赐的性质告诉我们:「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使徒以为先知(信徒)所得的如果真正是出乎圣灵,就他所得的灵是顺服他。如果是圣灵在人身上将各样的超凡经历给人,使徒说,他乃是顺服那人的,他并不违反那人的意思,而使用其身体的任何部分,那人仍是能以自治的。一切顺服先知(信徒)的灵,才是从神来的。一切要先知顺服它的灵,都不是从神来的。所以我们不应当拒绝一切超凡的事,不过当看这超凡的灵有没有要人被动的顺服它而已。如果我们看见人在得 方言,和其他类似的恩赐时,竟然自己不能作主——自己要说不能说,自己要静不能静,不能安坐,强制被摔在地,有了外来力量管治他——就是表明他所得的灵乃是邪灵。这就是圣灵和邪灵作工根本不同的地方。前者要人完全自主;後者要人完全被动。所以,信徒如果要知道他自己的经历,到底是从那里来的,他就应当在这里察看一下。被动与否,就足以解决一切的问题。信徒所以受欺,就是因为他不知这根本的真理。
所以,信徒若要自由,他的愚昧必须除去;换言之,他必须认识真理。认识真理的意思无他,就是知道一件事的真相而已。撒但的谎言捆绑信徒,神的真理释放信徒。但是,难处就是在此。认识真理是需要代价的。因为这样的真理要动摇信徒从他以往经历所得的荣耀。他以为自己是比别人加倍长进的,已经属灵了,乃是不会误谬的。如果要他承认他是有被鬼附的可能,或者要证明他实是已经被鬼附了,是何等的难呢!如果信徒不是愿意忠诚於神所有的真理,就很难接受这一种叫他苦痛、叫他谦卑的真理。接受自己所喜欢的自然无难;接受要叫自己失去虚荣的真理,真是不易。但是,抵挡这样真理最厉害的人应当小心,恐怕他就是被鬼附的。自然,知道自己是可以被欺的,还容易一点;知道自己是已经被附的,并且要这样承认,是何等的难呢!神必须施恩,不然,信徒就是知道了真理,还是要抵挡的。接受真理是得救的第一步。信徒必须肯知道一切关乎他自己的真理。不过愿意知道自己属灵和超凡经历的真相,是需要谦卑和诚实的。
被附的信徒得 真理的程途不同。有的是因受捆绑太厉害,以致在凡事上都失去自由,因而醒悟过来知道自己的真相;有的是因信徒的经历中虽然九成九都像是出乎神的,但是,却有一点点不当有的夹杂在内,使信徒疑惑其到底是否真从神而来,就明白了真相;有的是因别的信徒将真理传给他,使之明白真相。但是,无论如何,信徒总不可拒绝头一线的亮光。
疑惑是得 真理的第一步。这并不是疑惑圣灵,也非疑惑神和他的话语,这乃是疑惑自己以往的经历。这样的疑惑是需要的,也是合乎圣经的,因为神要我们试验灵(约壹四1)。既相信了就不必试验,要试验,必是不能决定其从何而出。信徒常有一种错误的思想,以为如此试验,恐怕得罪圣灵。岂知要我们这样试验的,就是圣灵。如果是圣灵,就经过试验还不失其为圣灵。如果是邪灵,就可以揭穿其为。真的,是神叫你陷落到今日的地位麽?真的,圣灵工作中也有相反的麽?真的,你在甚麽事上都不会错误的麽?
当信徒得了一点真理的亮光之後,他就承认他是有被欺的可能的。这个叫真理有作工的机会。信徒最错误的,就是以为自己是永不会错误的;别人会,自己不会,这个叫他要受欺到底。但当他这样的自卑之後,他就要看见他自己是被欺的。他现在将神作工的原则,和邪灵作工的条件比较一下,就看见他以往的经历,都是在「被动」里得 。他乃是履行邪灵作工的条件,而得 许多奇异的经历——起初是使他快乐的,後来是使他苦痛的。他将自己以往的态度,和神作工的原则,并邪灵作工的条件对照一下,他知道他是没有活泼与神同工的,乃是被动的随神主张。因此,他所有美好或苦恼的经历,都必定是从邪灵来的。到了这地步,他就要承认自己是受欺的。信徒不只应当接受真理,并且应当承认。惟独如此,撒但的谎言,才得消灭。信徒在这里的经历,就是(一)相信信徒是有被欺的可能;(二)我也有被欺的可能;(叁)我是被欺的;现在他应当追问(四)我是为甚麽被欺的?
【地位的发现】现在自然可以断定的说,信徒是曾以地位给邪灵的。现在就是要查问说,到底这个地位是甚麽?当信徒还未查问他自己里面到底有了甚麽地位,让他重新查考,地位到底是甚麽。因为不然,他就要将被附算为别的甚麽,或者将别的甚麽算为被附。也许他要将平常在灵中与黑暗权势的争战,与要求自由、脱离鬼附的争战相混,因而给邪灵以便利。
信徒应当知道除了罪恶之外,凡接受邪灵的假冒,容让意志被动,和相信它们所注射的思想——这一点上一部已经论过——的,都是以地位给它们。我们目下所最注重的被动,就是说,让自己的心思或身体陷入死寂的状态:不用自己各种的本能;停止有意识的管理心思;停止使用意志、良心和记性。这被动是一个主要的地位。不过信徒们被动的度数是不同的。被动程度的深浅,定规其人被附的深浅。不过无论信徒被动的程度如何,他若有「被动」,就当除去这地位。信徒应当坚决的、专一的、长久的反对邪灵在他身上得 甚麽地位。特别应当反对他所受欺过的那几点。被欺的信徒最紧要的,就是知道他的地位是甚麽,而将这地位收回。
普通的思想,就是以为对於鬼附的事,不过只要奉主的名,把鬼赶出去而已。但是,对於信徒的被鬼附,这个方法,还不是完全的。这是因为信徒被附的原因,和「外教人」被附的原因是不同的。外教人的被附乃是为 罪;信徒的被附,乃是因 受欺。所以得 拯救的方法,就是不再受欺。如果鬼附的原因是在受欺,而我们只命鬼出去,就我们所对付的,不过是果,而非因。这样作虽有一时的效力,但是,并无长久的自由。因为被附的因——地位——如果没有对付过,就鬼虽然一一时听命出去,不久因其里面尚有地位,仍可以回来。这个并非一种的理想,因为主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叁至四十五节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鬼先前所住的「屋」未曾拆毁,就虽然鬼可以一时出去,但不久还是要来的;并且要使这人比先前还不好。这「屋」就是人所给邪鬼的地位。
所以,赶鬼虽然是紧要的,对付地位也是不可少的。进而言之,鬼就是赶了,地位如果没有对付过,就赶鬼也是没有用处的,因为鬼还要重来。就是为 这个缘故,我们看见许多信徒,虽然奉主的名字赶鬼了,但是,竟不会使自己,或别人有侵入的自由。我们应当注意,鬼是可以赶的,但是,地位是不能赶的。地位是需要收回的。受欺的地位,如果不是专一,并继续的收回,就其人断无长久的自由。
信徒如果不对付他所给邪灵的地位,就是叫邪灵可以进来,可以站住的原因,就虽然奉主的名赶自己身上的鬼,或者别人奉主的名为他赶鬼,鬼也好像去了,他还不是真正自由的;因为这不过是说,鬼某种的表演是没有了,也许他们要换一种的表演。或者这一种的表演不过要暂且一停,免得继续受更重大的攻击,等到信徒稍懈时,还要重新显明。总之,地位若未对付过,鬼总是有所凭依的。心思必须接受真理,意志必须活泼、主动、坚决的反对一切的地位,才是办法。
所以,当信徒看见自己是因 受欺,而被鬼附的,就应当寻求亮光,知道自己的地位是在那里,而将这地位撤除。邪灵所以得进来的,是因地位,所以,撤除地位,就可叫它们离开。
所以,当信徒看见自己曾在甚麽事上,以地位给邪灵,就应当收回地位。他既是因 不自主、不自治,陷入被动,以致被附;他就应当活泼的使用他的意志,藉 神的能力,在诸般的试探和苦难中,反对黑暗的权势,以取销当初所给它们的允许。被动是逐渐而来的,所以,也要逐渐而除去。当信徒发现多少时,他才能弃绝多少。如果被动的期间已长,就解救的期间也甚长。下山容易上山难,因此,被动容易自由苦。这个需要信徒全人的同工,收回以前所给的一切地位,才会自由。
信徒必须祷告求神指明他是在那里受欺的,并且还要诚心愿意,爱慕神将他全人的真相都指明给他看。普通说来,信徒所惧怕听见的,和听见人家提起就难过的事,最多就是他所给邪灵的地位。如果信徒惧怕对付甚麽,信徒就应当对付那件事,因为十九邪灵在那里是有地位的。信徒必须从神那里得 亮光,来查验自己的症候,和其原因;既知之後,就要专一的从邪灵手中收回。光照是必须的,不然信徒就要以超然的,当为天然的;属(邪)灵的,当作属身体的。这样就叫邪灵可以长久依附,而无阻碍。这样的态度,就是对鬼附说,「阿们。」
【收回地位】在一切给邪灵的地位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被动。意思就是意志不活动。所以,现在要将地位收回来,意志必须活泼过来才可以。信徒此时必须(一)顺服神的旨意,(二)反对撒但的旨意,(叁)运用自己的意志,并与圣徒们的意志联合。收回地位的责任,都在意志身上。因为被动的是它,所以,反被动的也应当是它。
意志最初一步的工夫就是「定规」。定规就是把意志安定向 一个方向而去。信徒因 受邪灵苦害,被真理光照,蒙圣灵激动的缘故,就再受不住继续被邪灵所依附。因此他就天然的被神引导到一个恨恶邪灵的地位。因此他就天然的定规要反对邪灵一切的工作。他定规要得 自由,定规要自己作主,定规要驱逐邪灵。神的圣灵在他里面作工,使他对於邪灵发生忿恨的心。越受苦害越恨,越觉不自由越恨,越想越恨,越过越恨。因此他就定规要完全脱离黑暗的权势。这样的定规乃是收回地位的第一步。如果这个定规是真的,就将来无论因收回地位而被邪灵如何反对,都是不肯反顾的。定规就是说,全人决断今後要反对邪灵。
信徒还应当用意志来「拣选」,意思就是要,并定规他的将来。在争战的日子中,信徒的拣选是有功效的。信徒应当时常宣告说,我拣选自由,我要自由,我不要被动,我要用我自己的本能;我要认识邪灵一切的诡计;我要邪灵失败;我要与黑暗权势完全断绝关系;我拒绝邪灵一切的谎言和推诿。这样用意志的拣选,并且时时如此宣告,在争战上是大有利益的。我们应当知道,这样的宣告,不过是表明信徒如此拣选而已,并非谓信徒定规要作这些事。黑暗的权势并不受信徒「定规」的影响,但是信徒如果靠 神的能力,用自己意志专一的拣选来对它们,它们就必定奔逃。这都是与人是自由意志的原则有关。信徒当初虽然允许其进来,但现在却能拣选与当初所允许者相反的事,因此就叫邪灵没有立足地。
在这样的争战中间,意志各方面的工作,都应当活泼的进行。除了定规、拣选之外,还应当抵挡,意思就是意志发出力量以与邪灵相撷抗。但是,也当「辞绝」。辞绝就是意志把自己关闭起来,不愿再以甚麽给邪灵。信徒虽然应当抵挡邪灵在他身上的工作,但是,也当辞绝邪灵。抵挡不过叫邪灵不得往下作工;但是,辞绝是取消从前所给邪灵的允许,就是引起它们作工的允许;所以,抵挡再加上辞绝,就叫邪灵不能作工。我们前面应当抵挡,但是,後面应当有辞绝的态度。例如:我们辞绝邪灵说:我要「决断」,这意思就是我们用意志抓住自由;但是我们还应当有抵挡,意思真用力量以与仇敌周旋,要保守意志藉 辞绝所得的自由。这样的辞绝和抵挡必须继续到完全自由为止。
「抵挡」是一种的确的争战。抵挡需要灵、魂、体的力量都来,但其中主要的力量就是意志。定规、拣选和辞绝,多是在态度方面,但抵挡却是在实行方面。抵挡就是表明态度的行为。抵挡就是灵中的摔跤,就是意志用灵力将邪灵推出它们现今所站立的地位。就是向黑暗权势的阵地进攻。抵挡就是用意志的力量来赶、来驱逐、来推开。邪灵站立在信徒所给它们的地位上,虽然看见了信徒反对它们的态度,却要霸占其当初所站立的地位,不肯引退。抵挡就是信徒用「实力」以驱逐邪灵。抵挡就是信徒用灵力「押」邪灵,而使之「搬」离。所以,信徒在抵挡的时候,必须用力运用意志出来驱逐邪灵。不然就徒在态度里宣告,是少有用处的。态度和实行当同时并行。但是,徒有抵挡而无辞绝,也是少有用处的。因为当初给邪灵的允许,必须收回。
在收回地位中,就是信徒一方面用意志来定规,一方面(一)拣选,并(二)辞绝(拒绝),在另一方面用意志来抵挡。定规争战,拣选自由,辞绝地位,抵挡仇敌再霸占地位,捆绑自由。在定规、辞绝、拣选、抵挡的中间,信徒就是为 自己的主权而争战。自由意志这件事是永不可忘记的。神将自由意志赐给我们,所以,我们是我们自己的主人,现今邪灵竟霸占了我们的肢体和本能,而作我们「人」的主人,我们的主权竟然失了。当信徒收回地位时,他就是反对邪灵如此的「代替」了他,所以,出来争战。信徒应当时常说,我不愿意邪灵侵占了我的主权。我不愿意邪灵侵犯了我的人格。我不愿邪灵依附了我的……。我不愿瞎 眼睛跟随邪灵。我不愿邪灵利用我这个人。我不愿阿,我真不愿阿!我要作我自己的主人。我要知道我自己是作甚麽。我要自己管治自己。我要我的全人顺服我的自己。我拒绝邪灵在我身上所有的作为。我拒绝它们所有作工的权利。当信徒用意志这样的说他自己的定规、拣选和辞绝时,就叫邪灵没法往下作工。意志既如此的定规、拒绝并拣选,信徒就应当用意志来抵挡。
信徒这样的用意志收回地位,就是说,他的生命有一个新的起首。以往的已经错误了,现今应当重新起首,所有从前奉献给邪灵的,现在应当都讨回来,全人的灵、魂、体,要从仇敌手中要回来,重新完全奉献给神。从前因 无知所给邪灵的地位,现在逐一都推翻。从前给它们的主权,现在都撤回。法子如下:
从前所接受的,今当拒绝。 从前所相信的,今当不信。
从前所接近的,今当远离。 从前所已作的,今当拆毁。
从前所约定的,今当注销。 从前所已说的,今当收回。
从前所应许的,今当反背。 从前所联合的,今当解散。
从前所顺服的,今当抵挡。 从前所静默的,今当出声。
从前所同工的,今当反对。 从前所给与的,今当不与。
从前所有的考虑、商议、允许,都当推翻。所有的祷告、答应和医治,也都当拒绝。
这些都是对邪灵而发的。从前误将邪灵当作圣灵,所以,竟然与邪灵有了那样亲密的往来。现今知道了,所以,要撤回从前在无知中所给它们的一切。将地位给邪灵,乃是在一件一件的事上,逐一给它们的;所以,收回来也是一件一件逐一撤除的。最大拦阻信徒得看完全自由的,就是信徒只愿意拢统的、包括的、含混的,用意志将所有的地位都收回来;却不肯逐一的、仔细的、一点过一点的将地位收回来。拢统的反对邪灵得 地位,不过使信徒的态度不错而已;若要得 自由,他就必须仔细的将所有的地位都收回来。这好像是甚难的,但是,如果意志是要得 自由的,并用祷告以求神的光照,就当圣灵将过去的一切,逐一指示信徒时,只要他一一的抵挡之後,甚麽就都消散了。信徒若肯忍耐的进前,他要看见这是一个实在的解救,一件过一件,他是向 自由而去的。拢统的抵挡表明我们是反对它们的;仔细的抵挡叫邪灵不得不撒手,弃其所已得的地位不已。
信徒意志的被动,好像是下山一般,一级过一级的下降,直到陷入最卑下的地位。现在他要收回地位,好像就是回转过来,再拾级而升一般。从前走下来是过多少阶级,现在回头再上,也要再经过多少阶级。没有一级是可以留下不走的。从前是逐渐受欺,逐渐被动的;现在要逐渐明白,逐渐活泼的。从前所有被动的地方,现在当一一推翻过,一一收回来。他的脚现在多回头向上升一级,就是多收回一级的地位。他从前是多走一级,就低降一级;现今是多走一级,就上升一级。一件事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我们最新给邪灵的,多是我们最先收回来的。好像我们所走下的末了一级,乃是我们上升的头一级一般。
信徒这样的推翻地位,必须达到当初自由的地方才可以。信徒必须知道他自己乃是从甚麽地方下降的,所以,他现在应当回到当初的情形才可以。他应当知道他自己的常度如何——本来意志是如何活泼的,心思是如何清明的,身体是如何强壮的——和现今的情形如何。两相比较,就会知道自己因 被动,究竟下降了多少。现在他就应当时常把他这个常度摆在面前,总要以上升到常度为最低的限度。如果他的意志不会活泼到再会管理他全人的任何部分,他就不应当满意,因他还未回到当初的常度。在信徒要得 自由的程度中,他应当把他自己的常度看得最分明,才不至没有回到常度,就以为自己自由了。
所以,无论是我们的思想、记性、想像力、是非之心、裁决力、爱心、拣选力、抵挡力,或者我们身体的那一部分,陷入被动,失了常度,叫我们不能自己作主,好像是在我们主权之外,不能再为我们所用的,我们应当完全收回——用我们的意志反对这样的被动,用我们的意志使用这些的本能。信徒一陷入被动,邪灵就抓住他被动的机关,代替他使用,或者与他一同使用;当信徒看见自己的实在情形,而要收回地位,自己使用自己的机关时,他要觉得非常之难。这是因(一)他自己的意志还是软弱,不足主使一切,(二)邪灵用尽其力量以与之相抗。例如:他是在「决断」这件事陷入被动,他现今虽然注销这个地位,不再许邪灵作工,自己定规要自己来「决断」,不再受邪灵的管辖,他就要看见(一)他自己不能决断,(二)邪灵不让他决断行动,当被附的信徒推翻邪灵的主权时,邪灵便不让它们的囚犯行动甚麽。
现在信徒必须拣选看,到底他自己永远不动呢,或者让邪灵继续动他呢?自然他不愿让邪灵这样的使用他。所以,虽然他一时还不能「决断」甚麽,但他不准邪灵来用他的决断力。为 自由的争战,就在此时起首。这个争战完全是意志的争战,因为意志陷入被动,所以,就也容让全人的各机关都陷入被动,以致意志(人)失了主权,不能再自由的管治并支配全人的各机关;以致邪灵进来代替意志(人)管治,并支配全人的各机关,所以,现今若要得 自由,就必须意志起来,(一)反对邪灵的主治,(二)收回已失的地位,(叁)自己活泼的与神同工,而使用自己的全人。现在甚麽都在乎意志。当意志反对邪灵,而不准邪灵再霸占其机关时,邪灵就要退出。我们从前已经说过,是因信徒允许的缘故,邪灵才得进来,所以,信徒现今的辞绝,就取销了当初的允许,叫邪灵失去其侵犯的根据。当信徒再仔细的在所有的地位上抵挡,就叫邪灵失去工作的可能。
地位的每一寸都应当收回,欺骗的每一点都应当揭穿。信徒应当忍耐的在每一件事上与仇敌争战,并且应当争战得「透」。应当知道辞绝一切地位,并非谓已经收回一切的地位了。因为不一定在辞绝的时候,所有的地位便立即收回了。邪灵还要作最後的挣扎,信徒的意志还应当经过最剧烈的争战,才会强壮,才会充满能力,才会自由。所以,对於推翻地位,信徒必须继续进行。并且要恒忍的推翻,一直等到地位的每一点都揭露、都辞绝、都消除,好叫全人的机关能随 人的意志而转动。所有被动的机关,都应当恢复到他们作工的常度。心思必定应当会思想得清楚,以致能思想意志所要思想的题目,并且没有思想是出乎意志管治之外的,记忆力必须会记忆自己所要记忆的,而不充满了自己所不愿意有的思想。他如身体的举动——唱诗、说话、诵读、祈祷,都必须被意志管治。意志必须活泼,以致能作全人的主人。所有全人的各种才干,必须都会照 常度而工作。
信徒不只应当拒绝邪灵所立的地位,并且,也当拒绝一切邪灵的工作。信徒就是运用自己的意志,取一种反对邪灵所有工作的态度。这个要叫邪灵受亏。再後就求神赐给亮光,使他知道甚麽是邪灵的工作,因而逐一拒绝之。邪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一)是代替信徒动作,(二)是影响信徒去动作。因此信徒应当拒绝邪灵(一)代替他动作,(二)影响他动作。信徒不只应当拒绝引导邪灵进来的地位,并且也当拒绝保守邪灵常在里面的地位。当信徒这样抵挡的时候,他要看见邪灵要多方阻挡,所以,他若非竭全力与之周旋,他就不能回到常度,而得自由。当信徒这样争战的时候,他要看见他一时竟然不能用自己的本能。但是,当他竭全力以攻击邪灵的全力时,他的意志就从被动完全回到活动来;就能管治他自己的全人。被动和被附都是在争战中消灭的。
当信徒这样的争战以收回地位时,他就要经过非常苦痛的日子。信徒要因 黑暗权势的反抗,和自己坚决要自由的缘故,而感受重大的苦楚,并且发生非常的奋斗。当他要用自己的意志(一)以抵挡邪灵的主权,并(二)行使自己的职权时,他要看见霸占在他里面的邪灵是如何抵挡他的。当他起首争战的时候,也许他还不知道自己堕落有多深,乃是当他起首一点过一点与邪灵争战,把他位收回,而感受邪灵的反对与捆绑时,他才知道自己堕落原来已有这麽深。就是因为邪灵这样的抵挡他,不愿他脱离它们的捆绑,信徒就要看见当他起首争战收回地位之後,他的病状是比从前更坏的。好像越争战意志越没有力量,被附的地方也越见其纷乱,难以作主。这种情形就是得胜的漂记。信徒虽然要觉得更坏,但是,在实际上是更好。因为这样的病状是对我们说,抵挡已经发生效力了,邪灵已经觉得我们的攻击了,所以,它们起来反抗,但这不过是最後的挣扎,我们如果坚持,就它们必定应当离开。
在争战的时候,最紧要的就是信徒时常站立在罗马书六章十一节上面。承认他是与主合而为一的人,所以,主死了,他也是死了。这样的信心叫我们脱离了邪灵的权柄;因为对於已死的人,邪灵是没有权柄的。这样的地位必须站立得牢。也应当学习运用神的话语以攻击仇敌所有的谎言。因为在这样的当儿,邪灵最会告诉信徒:他已经堕落太深,不能挽救了。或者在争战受苦的时候,特别在邪灵末後挣扎使信徒经历空前的苦楚时,使信徒灰心,以为他已绝望,不能再自由了。信徒如果听它,就真要陷入最深的危险。信徒在此应当知道各各他已经败坏了撒但和它的邪灵(来二14;西二14~15;约十叁8)。救恩已经完成,叫每一个人都能在经历上脱离黑暗的权势,进入爱子的国里(西一13)。并且,因 收回地位而受更大的苦,就可知收回地位是邪灵所惧怕的了;因此你所作的已经是不错的了,地位更是应当收回的。所以,邪灵无论在你身上有甚麽新的表显叫你受苦,或者别的,你只要认得其出乎邪灵,便专一的辞绝这些的表显,不要再顾他们。不要为之难过,也不要谈论及之。推辞之後,就可不理。
如果信徒这样忠心的不顾暂时的苦恼,而奋勇用意志收回地位,他就要看见他身上的自由逐渐恢复了。地位如果逐一的辞绝,逐一的收回,就鬼附也逐一的衰微下来。信徒如果不再以新的地位给邪灵,就鬼附的权力,要照 地位的缩小而减少。虽然也许还当有一时信徒才得完全自由,但是,信徒现在已是向自由之路去了。从前也许不顾自己怎样,不顾自己的感觉、外貌和饮食,现在都要逐渐觉得了。信徒此时不要误会以为他的灵命现在必定是退步了,所以,才觉得这些事;他应当知道,这是因当他深被鬼附时,他失了自觉,现在他起首自由了,所以又觉得这些事。这样的知觉,不过是表明邪灵从前依附在知觉里,现在已经离开了。到了这步的信徒,应当忠心的进前,因为他要完全得 释放。若未回到常度,信徒不应当以已见小效,便自足了。鬼若要赶得乾净,地位必须收得乾净。
【真正的引导】我们现在应当明白甚麽是神真正引导人的方法,并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到底是如何关系的。
我们应当知道:信徒顺服神是应当无条件的,并且,当他灵命达到最高点时,他的意志与神的旨意完全是一致的。但是,这并非谓信徒今後就没有意志了。意志的本能还在,但是,火气已经失去了。神还是需要意志的本能与他同工,成功他的旨意。我们看主耶稣的榜样,就知道一个完全与神联合的人,他意志的本能还是存在的。「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五30)。「我……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六38)。「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在这里我们看见主耶稣——他是与父合而为一的——在父的意志之外,是还有他自己个人的意志的。这里并非说,他没有他自己的意志,乃是说,他不求、不行、不要成就而已。所以,一切与神真实联合的人都非谓其人应当取消其个人的意志机关;乃是说,他应当把他的意志放在神旨意那边而已。
所以,真正的引导,并非要求信徒变作机械来顺服神,乃是信徒活泼的遵行神的旨意而已。神不要信徒盲从他,神要信徒有意识的运用自己的全人,以遵行他的旨意。懒惰的人就是喜欢神代替他活动,他就是被动的跟随。但是神不要信徒懒惰。神要信徒活泼的预备了自己的肢体,用工夫查考明白神旨意之後,就主动的顺服。我们从前已经说过如何在直觉中认识神的旨意了,所以,现在就不再说。信徒要实行顺服神,他的经过如下:(一)愿意要遵行神旨(腓二17);(二)直觉中蒙圣灵启示神旨(弗五17);(叁)蒙神加力使其决断遵行(腓二13);(四)蒙神加力使其执行(腓二13)。神并不代替信徒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信徒在明白神旨之後,他就应当立志遵行;立志之後,就应当支取圣灵的力量以实行遵行。
信徒所以必须支取圣灵力量的缘故,是因信徒自己的意志如果是单独的,乃是非常软弱的。「立志……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常是真实的。所以必须有圣灵加增我们里面的人的力量,好叫我们能够实行顺服神。先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後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行事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神乃是在我们的直觉里启示他的旨意,信徒的意志如果与他是联合的,他就要加增信徒的力量,使之能照其旨意而立志,也能实行出来。他要求信徒与其旨意联合一致,但他并不肯代替他的儿女使用他们的意志。神创造和救赎人的目的,就是要人的意志完全自由,因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的缘故,信徒今能自由的拣选神的旨意而遵行。因此,在新约中我们看见有许多的命令(都是关乎生命和敬虔的),都是要信徒运用自己的意志来拣选或拒绝的。如果神要取消意志的本能,就这些命令有何意思呢?
属灵的信徒乃是有全权足以使用自己意志的人。他应当时常拣选神的旨意,辞绝撒但的旨意。虽然在许多的时候,他还不知甚麽是出乎神的,甚麽是出乎撒但的。但是,他还能拣选,还能推辞。他可以说:「我虽然不知甚麽是属神的,甚麽是属鬼的;但我要拣选神的,我要拒绝鬼的。」他虽然不知,但他可以「存心」要神的,无论那一件是神的;他可以本 态度不要鬼的,无论那一样是鬼的。在每一件事临到身上时,信徒都应当有这一种的拣选和拒绝。不知道不要紧,不过你总当定规拣选神的旨意,你可以说:「当我一明白甚麽是神的旨意,我必定要。我总是拣选神的旨意,我总是拒绝撒但的旨意。」这样作法,叫神的圣灵能在你里面作工,使你反对撒但的意志一天更刚强过一天,使撒但一天过一天更失去势力。这样就神在一个背叛的世界里,又多一个忠臣了。当你这样的继续在存心上拒绝撒但的旨意,并且求神证明甚麽是出乎他的时候,他在不久的时候,就要叫你在灵中知道意志的态度在灵命上是大有用处的。
【自治】信徒属灵生活达到最高点时,就是他能自治。平常所说,圣灵在我们里面作主的意思,并非谓圣灵自己直接的管治我们这个人的任何部分。有了这样误会的人,结局若非被鬼附,就是在生命上看不见圣灵这样作主因而灰心。信徒如果知道圣灵是带领人到自治的地步,他就不特不会陷入被动,并且,在灵命上还要大大的长进。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节制」(加五22~23)。节制原文的意思就是自治。圣灵的工作,就是带领信徒外面的人完全顺服信徒的自治。圣灵就是藉 信徒更新的意志来管治信徒。当信徒随从肉体而行的时候,外面的人是反叛灵的,并且不是整个的反叛,乃是四分五裂而反叛的。当信徒真正属灵结圣灵的果子时,他不只在他身上(魂)表明仁爱、喜乐、温柔等,并且,也是显明他自治的能力。外面的人虽然纷乱,现今完全被征服,完全顺服人的自治——照 圣灵的旨意。
信徒要管治(一)自己的灵,使自己的灵常是在合宜的情形里,不至於太热,也不至於太沉,乃是在正当的地位上。灵是需要意志管治的,像人其他的部分一般。惟有当信徒的意志更新,满有圣灵能力的时候,他才能支配自己的灵,不让其失去正当的地位。有经历的信徒都知道,有时灵发狂时,他是应当怎样的用意志制止它;当它发沉时,他是应当怎样的用意志提举它。惟独这样,信徒才能逐日行在灵里。这与我们从前所说,灵管治全人的话不是相反的。我们说灵管治全人,意思是灵的直觉是表明神的旨意的,所以,灵因 神旨支配了全人(意志在内)。我们说,意志管治全人,意思是意志按 神的旨意,而直接辖制全人(灵在内),此二者在经历上,完全是相合的。箴言说:「人不制伏自己的灵,好像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廿五28)。
(二)信徒也得管治自己的心思,和其他属魂的本能。各样的思想都当完全服在意志管治之下。一切流荡的思想都当一一受意志的节制。「将人所有的思想夺回,使它们都顺服基督」(林後十5);「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西叁2)。
(叁)身体也得管治。身体应当作人的工具,不应当藉 其狂野的嗜好和私欲竟然作了人的主人。信徒应当用意志节制、训练、征服自己的身体,使之能完全顺服,等待行神的旨意而不阻挡。「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当信徒的意志能够完全自冶的时候,他就能不受自己那一部分的拦阻,一知道神旨就能立即遵行。圣灵和人灵需要一个能自治的意志来执行神的启示。所以,一方面我们应当与神联合,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攻克自己的全人,便之完全顺服我们。这是属灵生活的最要者。―― 倪柝声《属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