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简介】「安息日会」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简称。他们自视为基督教真命的「馀民教会」,而其他基督教团体均已堕落、偏离正道,故不屑与之来往。
「安息日会」发源於美国本土,非常注重海外宣教工作,除了约有一万名牧师之外,并另训练了两万名以上的宣教士,除极少数国家之外,全世界都有他们的脚踪。据非正式估计,目前总共约有两万间会所,会友达四百万人,其中仅有五分之一是在美国本土以内。
「安息日会」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工作相当出色,全世界到处有他们专设的小学、专科学校和大学,以及「安息日会」的药局、诊所、保健所和医院。此外,他们拥有约五十间出版社(最着名者为「观察与预兆出版社」),以近二百种不同的文字,出版约达叁百种的定期刊物。他们尚有一个名叫「时兆之声」的国际性广播节目,和一个名叫「今日信仰」的全国性电视节目。
【安息日会简要历史】「安息日会」的历史,可以分作叁个阶段:
(一)教义酝酿期(主後1816~1845):威廉.米勒(William Miller)是安息日会的鼻祖,但不是始创者。他原是浸信会的传道人,早年曾受当时流行的基督复临运动的影响,对於基督再来有关的预言,花了几年的工夫,专潜研究圣经。根据他对但以理书中「七十个七」预言(但九24~27)的推算,宣称基督将於一八四叁年叁月廿一日至一八四四年叁月廿一日之间复临。後来,他和他的附从者在经历所谓「第一次的大失望」後,把「那日子」推迟至一八四四年十月廿二日。届时,他们当然再次经历了大失望。失望之馀,他说:「我承认我的错误;但我仍相信主的日子,已在门口了...」
虽然威廉.米勒承认了他推算的错误,但他的附从者中,却仍有些人对此教义依恋不舍。其中一人名叫希兰.爱德生(Hiran Edson)的,声称他在「大失望」的次日看见了异象,在异象中看到基督确实已经复临了,不过不是复临到地上,而是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
这个自圆其说的所谓异象,後来发展成为「查案审判」和「洁净圣所」的教义。这个教义大致如下:旧约祭司在圣所里的工作有两类:一类是祭司每日献祭时,将祭物的血带进圣所里 涂,使神百姓的罪得以赦免;另一类是大祭司每年一度进入至圣所,为神的百姓除罪,将罪归给代罪的山羊「阿撒泻勒」身上(利十六6~22)。凡悔改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他们的罪孽都已被转移到天上的圣所。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基督自从升到天上之後,一直在天上的圣所里做赦罪的工作,但还没有完全除罪。到了一八四四年十月廿二日,基督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後, 开始进行使罪涂抹的工作。在这件工作完成之前,须先调查案卷,即施行审判,决定谁配得着他救赎的好处,然後将他们的罪放在撒但的身上。等到他在天上至圣所的工作全部完成之後,基督 实际的复临到地上。
(二)教派成形期(1845~1865):另一位威廉.米勒的跟随者,名叫约瑟夫.贝特(Joseph
Bates),他於一八四五年初撰写了一篇专题:「以色列的盼望」,认为第七日 是基督徒所要遵守的节日。其後,他又连续出版了几本小册子,强调神早在创世之时,即已定规人须守第七日的安息,并在西乃山上宣示。他认为罗马教皇就是启示录第十四章所说的兽(启十四9~12);是教皇把第七日改为七日的第一日,故此凡不遵守安息日而守主日的人,就是那些拜兽和兽像、受它名之印记的人;只有那些仍旧遵守安息日的人, 是守神诫命的「馀民教会」——属天的十四万四千人。
实际把以上所述各种教义结合起来,并组成安息日会的人,乃是一位名叫爱莲.怀特(Ellen White)的女士。她因宣称屡次看到天上的异象(在廿叁年内见过二百个以上的异象),而成为安息日会众所尊奉的女先知。她说她在一八四四年十二月,即已在异象中看到复临派的信徒们到达了神发光之城,并在主耶稣领导之下,成了一个大团队。又说在一八四五年二月,看到主耶稣进入天上至圣所的异象,印证了希兰.爱德生的说法。更在一八四七年四月,在异象中看见约柜和约柜里的十诫,有一圈荣光围绕居中的第四条诫命,由此肯定了约瑟夫.贝特关於安息日的教导。
「安息日会」认为先知「预言之灵」的恩赐,乃是「馀民教会」的特徵。他们认为爱莲.怀特夫人已在生活和传道工作上,把这个恩赐表露无遗,因此奉她为最高的权威,而她的着作,也被视为仅次於圣经。实际上,他们不但奉行她的教训,并且引用她的着作来做为他们解释圣经的依据。因此,圣经在他们的手中,不知不觉地沦为推展他们教义的工具罢了。
(叁)巩固发展期(1866~迄今):其後,「安息日会」一面巩固内部组织,一面展开宣教工作,藉医疗、教育、文字、广播,将其信仰传至世界各地。
【安息日会的教义】基本上,「安息日会」相信叁一神,相信耶稣基督的神性和救赎,相信圣灵的位格与工作,其信仰似乎和基督教主流无异,故有人认为他们只是在教义上有偏差而已。不过,这些偏差非同小可,实不容等闲视之:
(一)查案审判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基督的血替悔改的信徒求情,代他们获得赦罪和父的悦纳,不过他们的罪孽仍旧留在案卷上,须经一次的查案审判,最後 能涂抹罪的记录。
可是圣经明明告诉我们:「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八12)。又说:「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十18)。可见赦罪和不再记念是并行的,而且是同时的。岂能罪已获赦,而仍留在案卷上?
(二)洁净圣所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基督救赎之工尚未完成,除非再加上圣所除去罪恶的工作。因此,基督正在天上的至圣所从事此项最後的工作。
但主在十字架上清楚的宣告:「成了」(约十九30),就是表明他的救赎工作已成。圣经又说:「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2~14)。主在地上的一次献上,已经完成了永远赎罪的事。他在父神的右边坐下,表示工作已经完毕。我们既已悔改相信,就「不至於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岂仍须等候将来 决定命运?
(叁)撒但担罪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撒但是罪的创始者,一切真心悔改之人的罪孽,最後都要归到它身上,使它担当罪的刑罚。而旧约里那只赎罪的公山羊——阿撒泻勒,就是预表撒但。正如那只公山羊要被送到无人之地,永远不得归回到以色列会中。照样,撒但要永远被逐出,离开神和他百姓的面,在罪和罪人最後的毁灭里,消灭无踪。
这种说法明显地违反救赎的基本原则,胆敢以撒但的受刑来代替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已经完成的工作。这样无异承认撒但是救主,至少亦使之分享主的荣耀。经上说:「看哪,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约一29)。基督 是我们的赎罪祭,撒但焉能有分?利未记第十六章内两只赎罪的公山羊,乃是指基督赎罪的两方面:一面在神面前用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一面从人的身上把罪带到无人之地,即永远除去之意。
(四)对主耶稣人性的谬讲:「安息日会」认为:主耶稣虽是从圣灵怀孕而生的,但在他作人方面,他承继了每个亚当子孙所承继的——即一个有罪堕落的天性。这样,他 能「与他的弟兄相同,」「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二17;四15),使他在犯罪的肉体里有胜罪的经验,因而得以成为人类所需要的完全救主,使每个属他的人,也能和他一同得胜。
这简直是亵渎的话。主耶稣一出世,就是「圣者」(路一35)。他虽「成了罪身的形状」(罗八3),但在他的人性里,却完全圣洁「没有罪」(约壹叁5)。因着他「无罪——不知罪」, 能「替我们成为罪」(林後五21原文),也 能为我们「除掉罪」(来九26),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
(五)人死後灵魂无知觉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人死後灵魂沉睡,「毫无所知」(传九5)。因此,决没有所谓「永远刑罚」、「永远受苦」之类的道理,这是罗马天主教所引进的假道理。
传道书乃是专论「日光之下」的事,用人的眼光来观察万事。人只能看到活着的情形,死後怎样,就「毫无所知」。因此,这话不能用来引证人死後灵魂没有知觉。使徒保罗曾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腓一23)。如果人死後无知无觉,如何能「与基督同在」呢?又如何能有「好得无比」的说法呢?
(六)恶人死後消灭无踪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恶人灵魂最後将归消灭无踪(Annihilation)。
这种说法,使圣经里面有关永刑的警诫的话,变得毫无意义,显然与圣经的教训不符。请看下列神的话:「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叁36);「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太廿五46);「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廿10);「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九48)。
(七)守安息日诫命的错谬:「安息日会」认为:基督教承继罗马天主教错误的假道理,而废弃了旧约的安息日,改守主日。他们坚持作为基督徒,仍旧必须伏在摩西律法之下,因为主耶稣亲自说:「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而必须遵行「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太五18~19)。
新约信徒应否遵守安息日的规条,我们将另撰专文作详细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