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坚持自由到享受自由
刘哲沛
【见仁见智】我在台湾乡下出生、长大,我们家初一、十五要烧香拜拜,在祖先牌位前、在大小庙宇里求神问卦,是常有的事。犹记得小时候,在我们兄弟姊妹生病时,妈妈偶尔会拿符水给我们吃。
上了大学以後,有了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我发现,台湾民间多神的信仰,有很多极其偏差、违反理性。在这时候,我虽然相信有神,但我所信的,已经不再是多神论的神,我所信的乃是有一位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我认为这是比较理性的选择,至於如何与这位神沟通,我则认为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因此,我并没有向任何宗教、理论、学说靠拢。但也因为这样,我从来没有机会、也不愿去寻求任何宗教的途径,去接近或经历神。
【基本人权】出乎意料的,来到美国学法律之後,我发现自己的「神观」竟然受到美国宪法的肯定。照我的理解,美国宪法主张: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不可以强迫、也不可以限制;政治与宗教必须分开,基督教未必优於其他宗教,各宗教是平等,人们有选择信仰的自由。
因此,每次在研读判例,看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公立学校,或个别的老师,尝试把圣经或祷告仪式(公开或私下)带进校园的举动,而宣判违宪时,都会拍案叫绝,激赏不已!
美国宪法似乎印证了我的信仰理念:神乃是个灵,在人心里,信则有,不信则无。一个人要怎样寻找、想像、塑造或膜拜神,有其绝对的自由,条条道路通罗马,每一种宗教,不管其表现方式、理论基础如何,其动机都是劝人为善,无所谓孰优孰劣、孰真孰假。不管你信佛也好,信孔孟学说也好,信道教也好,信基督教也好,只要你认为心灵上与宇宙的主宰沟通了,宗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是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权益,是基本人权的一部份。
【不要也罢】带着这样根深蒂固的观念,在内人的带领下,我一头栽进了生平第一个接触的基督教教会。
慢慢地参加了慕道班、家庭查经小组,也认识了一些弟兄姊妹,都是感情很好的朋友。如此过了两、叁年,大约在一九八八年前後,教会几乎变成了我唯一的社交圈。
然而,在我内心深处,感情和理性的冲突也到达了最高点。我无法接受基督教声称自己所信的系唯一真神,我认为那是一种唯我独尊、一厢情愿的神观。基督教宣称自己拥有「唯一合法」的地位,要其他宗教让步的做法,违反我一贯理性的宗教思想,在我自己宪法的审判上,必须被判败诉。
虽然,在感情上,教会已变成了我第二个家,这个爱的环境,委实舍不得离去,但是理智上,我必须维护我内心深处信仰上的尊严与自由。
教会这些朋友的祷告与关怀,已造成我内心重大的负担,已到不是公开承认耶稣是我唯一的救主,就是离开教会以避免内心挣扎与困扰的地步。
我发现,我进出教会这麽久,但我并不属於这一群人,教会的人只是把我当做「传福音的对象」,给我太大的压力!我不认为他们可以忍受一个人来教会好几年,竟然还无法融入他们最基本的信仰,被他们同化成基督徒。我真是苦啊!没想到来教会寻找心灵的平安,竟然引起内心这麽巨大的争战,这种信仰不要也罢!
【由上而下】一九八八年年底,理智终於战胜了情感,我定意要离开教会,一个我已固定参加聚会两、叁年的家,为着是保住那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那天,我非常伤心,在回家的路上,竟然掉下眼泪。我向神提出抗议:主啊!为什麽我寻找,不能寻见;敲门,你不为我开门?我既在教会进出两、叁年之久,还寻不见你,罪不在我。不是我不愿意,乃是你不能,是你无法解答我内心深处的疑惑...。
当晚,我一个人在家,想到要离开已经有了感情的教会,心中依依不舍,於是再次从书架上 寻了宗教比较的书。很奇妙的,神竟然藉着「你为何要信」这本书中的一句话,开我心窍,使我突然豁然明白「在世界上一切伟大宗教领袖中,只有基督自称是神」,原来基督教之所以异於其他宗教,乃在於这是一个启示的宗教。
我领悟到:基督教所信的神,透过了耶稣,道成肉身,亲自来到人间,在历史上把自己显明出来。基督教是神变成人,神来找人,其他宗教则是由下而上,人努力往上寻找神。这二者在道路和方法论上,有极大的不同。
我也明白了基督教认为人不靠神不能自救,其他宗教则认为人可以靠积功德得救;基督教所信的神既是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神自己变成人(耶稣),将自己在历史中间显明出来,乃自然、合理、可能的。其他宗教认为藉着人的思想行为可以解决人生的问题,或是可以找到神,於是在自己的哲学、思想、理念下,想像出自己的神来。基督教是真神造人,其他宗教是人造出假神来。
【得享自由】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真理本就是绝对的权威,本就有排他性,而非刻意地唯我独尊。圣经上应许「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的真谛,我终於领悟到了;我发现耶稣是通往神惟一的道路,而不是条条道路通神;我也发现人在耶稣基督里,与神这位生命源头及主宰联系时,同时就找到了生命的目的和意义,因为生命就在他里头。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无人能到父那里去...」这话是确实可信的!
那一夜,我内心的挣扎终於得到了释放,我在祷告中,将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都交在主耶稣手中,我终於从「坚持宗教自由」走上了「享受真理自由」的道路!——
摘自《台福通讯》
—— 基督徒文摘《然而我蒙了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