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权柄与顺服的问答
问:倪弟兄说神不要人以悖逆代表的权柄,来顺服神的权柄;那麽若有父母拦阻儿女不聚会,当怎麽办?
答:我们需要分别「顺服(submission)」和「听从(obey)」的不同。顺服是里面存心、态度的问题,听从是外面行为的问颢题按照神的话,顺服是无限的,是绝对的;听从是有限的,相对的。在使徒行传五章二十九节,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如果有权柄的人要你犯罪,这时你在态度上仍要顺服,但不可听从。譬如一个母亲强逼女儿去打牌,从基督徒来看,打牌是错的,顺从不可能,但你在态度上仍要尊敬、顺服,不造反,也不与她吵架,你可以低头说,「母亲,我是听你的话,我巴不得顺服你。但因我信主,我不能听从你去作这事。」顺服是绝对的,听从是相对的。在使徒行传里,使徒们传福音,犹太公会禁止他们,他们在态度上可以顺服,但仍要忠於主的托付而传福音,不能听从公会的禁止。但他们不是吵 不听从,不是闹 不听从,他们乃是软的不听从。所有毁谤的话、强硬的态度绝对不可有。一个人一碰 权柄,人便是嫩的、软的。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是粗的、硬的,这人就是从末碰 神的权柄的。顺服的人即使不听从,也是柔软的不听从,细嫩的不听从。对於代表权柄有错时,听从或不听从,可以慢一慢再说,但顺服必须是绝对的;我们绝不能拍桌子、蹬地板、拉下脸、大声吵,不能如此的不顺服。圣经里不准有一个作儿女的是可以对父母说,我所当供养你们的,已经奉献作了各耳板,所以我不供养你们了(可七10~12)。存心的服、态度的服,和话语的服都是绝对的,这叁点我们要抓牢。除了与罪有关的事之外,其他的事上,我们在其中都必须学习顺服与听从。顺服必须是绝对的,听从则根据事情而定。许多人有难处乃是因有不服的灵,所以在听从上就生难处。一个人若在存心、态度和话语的叁件事上注意,他就是正确的人。
在直接权柄和代表权柄发生冲突时,可以顺服而不听从。神所命令的事,如传福音等,若有人禁止,我们可以顺服而不听从。神所禁止的事,如罪恶等,若有人要我们作,我们也可以顺服而不听从。对於国家的掌权者、父母等,我们不能说毁谤的话,不能造反,不能闹革命。无论如何,态度、存心总要顺服。神直接的命令,如传福音,不管人如何拦阻,我们还是要传。又如尼布甲尼撒要所有的人拜他所造的像,神的子民就不能因为王的权柄而听从。其馀的事都需顺服并听从。
梅尔(F. B.
Meyer)博士说过,有一位姊妹问他说,「我的母亲常要带我去参加许多宴会,但我觉得去了与我无益,并且心里也不喜欢去。我就屡次想拒绝母亲,但我又知道要顺服;我该如何呢?」悔尔博士说,「你还是要去,不过你要求主保守你的心。」人总要在神面前受过教,才能软下来。这个作女儿的要对母亲说,「我肯去,但最好你让我不去。」如果她不站在顺服的地位上,她不去也没有甚麽用处,因为她里面不服。那姊妹听了悔尔博士的话以後,她还是与母亲去宴会,但与前次大不相同。前次去是地板有声音,心里也有声音。这一次是地板没声音,心里也没声音。她去所得的祝福比不去更大。儿女对父母,在态度上无论如同都要顺服;但在行为上,若是两可的事,就可依情形而定。如果父母要儿女去不愿意去的地方,儿女蹬 地板而去,去时生气,回时也生气;或者父母要儿女作与罪有关的事,他们不去,留在家中,但态度是背叛的。若是像这样,就去与不去,都没有任何属灵的价值。
父母拦阻儿女,不许他们聚会,这是两可的事。聚会是边界的事,我的态度应是:我巴望去,你不给我去,我就顺服不去;但是我盼望你下次能让我去。如果我们为了去不去聚会,与父母吵两个小时,那是与基督徒不相称的。再如父母要儿女去不愿意去的地方,但没有罪恶的成分,这也是两可的事。顺服必须是绝对的,但听不听从是另一回事。如果父母强逼你去;你就只得去,如果父母强逼你不得去某地,你只得不去。但如果父母没有强逼,你就可去,也可不去。无论如何,态度总要顺服。如果我有这种态度,神就必释放我们。
问:一个人在经历上到了甚麽程度,我们便知道他是看见权柄的?
答:一个人得 救恩,乃看所得的光照多或少;人得 够多的光,就知道自己是罪人,需要救恩。人遇见权柄也是如此,在於他得 亮光有多少;一个人得 够多的亮光,遇见了权柄,他就萎下来,他就能顺服。就好像草在太阳底下晒,无法不萎下来、软下来一样。人真实遇见权柄,必然有以下几种表现:
第一,一个碰 权柄的人,当他出去时,无论到那里,就是自然的到处寻找权柄,就是要找顺服的对象。这是一个碰见权柄的人正常的现象。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天不怕,地不怕,人也不怕。教会乃是训练基督徒学习顺服的机关。全世界都没有顺服的事,只有基督徒在教会中能够学习顺服,并且是心里的顺服,不是外面的顺服。你学会了顺服,当你出去到各处时,就会寻找权柄。
第二,碰看权柄的人就变软下来。一个人一碰 神的权柄,就软下来,就萎了,硬不起来了;他只怕错,怕不顺服,他是容易被改变的。柔软是遇见权柄的人很大的现象,他怕一不小心就干犯权柄。
第叁,凡碰 权柄的人,都不喜欢作权柄。碰 权柄的人,心里没有意思作权柄,没有兴趣作权柄。那些遇见权柄的人,总是在权柄底下,惟恐有错;但许多人喜欢作神的谋士,喜欢作管人的,这些乃是根本不认识权柄的人。我不喜欢作人的参谋,替人出主张、出意见,或支配人。那些凭 天然喜欢行这些事的人,乃是没有碰 权柄的人。我们即使作权柄,也必须知道,在自己之上还有权柄。你怎麽知道,你叫在你以下的人所作的,在你以上的权柄看来不是错的呢?那些人是作神的谋士的呢?就是那些喜欢作权柄的。不错,没有人配作神的谋士,但是许多人想作。即使那些真作权柄的,也不知道要考虑、思想、祷告过多少次後,才敢出主张、作决定。因为我怕出主张叫人作,结果却是背叛在我以上的权柄。譬如作丈夫与作妻子中间的事,许多时候出问题,乃是因为没有看见权柄。夫妻之间有难处,多是因为把权柄的事摆在末了,而不是把权柄的事摆在第一位。丈夫常对妻子说,我是作权柄的,你要顺服我。这样的丈夫根本不懂如何作权柄,所以就容易出事。
第四,凡碰 权柄的人,舌头就谨慎了。真碰 权柄的人,口乃是受教的口,他的口就受约束、就关闭了,不敢再随便说话了。话语乃是最大的试验之一。一个碰见权柄的人,一有一点越分的话、批评的话,就知道不对;背叛的话一来,他马上里面有感觉。认识权柄的人,对权柄的知觉,也像对罪的知觉、对身体的知觉一样,一碰就有感觉。
第五,一个碰 权柄的人,若别人背叛,他立刻就知道。就好像一个得救的人,能够知道别人没有得救;或者一个对付过罪的人,知道别人犯罪一样。你若是碰 权柄,等以後你回去时,你会看见许多背叛的事,你会看见在这里在那里,有背叛的话,或是有干犯权柄的态度。你也会看见,许多你素来佩服的人,或者弟兄姊妹,或者从前领复兴会的弟兄,有背叛的灵。你的口不敢批评,但心中为他可怜说,某弟兄某姊妹,原来是好作权柄的,却从来没有碰 权柄,真需要神的怜悯。这样的知觉,叫你自己惧怕,也叫你想为他代祷。如果你没有碰 权柄,你就是不法的,别人的不法你就不觉得。不法的第一项就是背叛,这乃是由撒但来的。你若碰 权柄,你就能看见许多的不法,就能感觉许多的背叛;你也才知道不法的原则遍满全地,也遍满了教会。你碰 权柄,你顺服权柄了,你才能慢慢带领一个一个弟兄姊妹学习权柄。我盼望叁、五年後,弟兄姊妹都有不同;所有的人都能被带到权柄底下,他们在教会里才有路。在各处的弟兄姊妹,都有权柄的见证,这是地上任何的地方都没有的。我们的态度、话语、灵,若都在权柄下,教会在地上就有顺服的见证,教会也才有路。教会若顺服,就要减少仇敌许多的攻击。我们自己里面先被定罪了,才能审判别人的不对,并且代祷也就多。如果我们大家都有学习,教会恢复的路就能走很大的一步。服权柄比作权柄容易得多,一个碰 权柄的人,头一个反应就是求顺服,不是求别人顺服。不然,神就不能用你作权柄。
问:我相信真敬畏神的人,对於父母、在上位的,要顺服不难。但对於同工之间,两个教师的断案之间,应如何顺服?属灵的权柄因 没有绝对外面的标准,我们如何断定要听从那一边?
答:一个人不碰 权柄,就不能在服权柄的原则上,设立顺服和权柄的关系。一个人一碰 权柄,就立刻知道顺服和权柄的关系。新约说到那些干犯权柄的人,乃是没有灵性的畜类(彼後二10~12;犹8~10)。畜类无法知道权柄和顺服的关系。比方你把两只狗摆在一起,你不能设立一只作权柄,要另一只服权柄,这是无用的。它们要翻起来,就翻起来;因为它们不认识权柄,它们碰不 权柄。你把权柄与顺服的原则,拿来用在那些没有碰 权柄的人身上,也是行不通的。人一碰 权柄,就甚麽都解决了。当他一干犯权柄,他立刻觉得干犯神了。若是人没有看见权柄,你指明他的错,是没有用的;你应当把也带到认识权柄後,再指明他的错。你碰 权柄,自然就产生新的自觉,不是靠商量、投票、选举,以大家赞成的为是。认识权柄的人,就不会像畜类一样没有感觉。你要作工,不能急,要慢慢来,把人带到权柄底下。你必须从自己先作起,先碰 权柄。
在教会里,有教师恩赐的人要配搭在身体里,若单独作教师,容易有背叛的灵。我们若看重配搭,恩赐少还好;若不看重配搭,恩赐大反而容易出事,甚至成为背叛的工具。长老们当中,也有年长并有名望的人,是作领头的;还有使徒们,都是神自己所设立的,但有最大的,有最小的,有闻名的,也有不闻名的,连十二使徒中也有大小之别,有人是领头负责的。对於顺服长老和使徒们,都是圣经明文的命令。我们中间没有呆板的事。我不能说,因为神没有明文定规,所以我找不到代表权柄。我们没有遇见、找到代表权柄,就等於彼得所说的没有灵性;我想没有一件责备,是比这句话更重的。所以若有人干犯权柄,就由他作;我们只要绝对的顺服,主总要责备作乱的人。要罢他仆倒,要罢他退去;若不去,仍在教会中,我们就不理他,记下名字不与他来往。神总要得胜,弟兄姊妹必定要往这条路上去。
教会不能再失败,不能说现在失败,等下一个来补救。教会是必定要达到以弗所书四、五章那样荣耀、得胜的光景,我们不能不相信这事。教会若一直失败,底下该如何?不是教会失败了,而叫国度来补救;乃是教会得胜,把国度带进来,然後再推到世界、宇宙去。求神使我们站在不可失败的地位上。弟兄姊妹们听话,你作下去;不听话,你也作下去。你总要把全教会翻过来,叫他们个个都碰 权柄。求神先预备他们的心,先有好的地土。你们回去时,要找零碎时间,叁、五个弟兄姊妹聚在一起祷告,你们个个在权柄的事上都得对付,都得解决。你现在不能解决,以後就没有路。你在这里不解决,不能走开;你在此地非解决不可,不能留到以後解决。你不行也得行,要拼出路来。你们在神面前要强,要认准是这条路。我们都要行,不容让有一个人不行。我们若耽误了主的时候,恐怕一等又是二十年。主没有时间了。圣经正在应验中,教会要在真道上同归於一,教会就是要作到这样的地步。有人要问说,如果不能作到怎麽办?我们不能有这样的问题,我们不能放松。我们带你到这里,就是要成功,不能有失败;也不能一部分成功,一部分失败。教会是神在地上工作的末了一步,我们也说是末了一步,底下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只许成功。
问:若有学校强迫女学生剪头发,该如何?我们可以不可以兴讼?
答:圣经不许信徒告状(参林前六1~2)。若是人家告我们,我们可以诉;但我们不能兴讼。信徒和不信的有问题,不信的作原告,信徒作被告,就到此为止。信徒不能反过来作原告。基督徒作被告可以,绝不能作原告;这是指个人的事而言。宪法所给的自由,人民可以享受,基督徒也可以享受。如果学校要女学生剪发,家长可以告学校,我们可以帮助家长与校长争。留长发是人民的自由,不是留了长发就不能作中国的国民。校长不能说,头发长不能作学生;这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要我出面,我也可以出面。但我们的态度必须是好的。我们可以和被告一同出入,请他吃饭;吃好饭,再一同上法庭,以後再用车送他回家。因为我们没有个人的感觉,我们乃是争真理。假定邮局写信来说,圣经不可以用邮寄。你可以请邮政局长来吃饭。吃完了以後去告他。基督徒在宪法下是可以争自由。但我们乃是为 真理,不是为 个人。
在共军的占领区,有共产党夺取别人的财物,然後分给其他人的事。若是分给基督徒,基督徒只好留住;等到时局好的时候,可以通知主人来取回。
学校如果命令女学生把指头割断了,比剪掉头发还好。因为把指头割了,只与我个人发生问题;但剪掉头发,乃与真理、与主发生问题。若是有姊妹不清楚真理,已经剪了头发,就要作头巾给她遮盖,等长长了就不用戴。
问:从前汕头教书革除一位同工,这样作是错或是对?
答:关於这件事,我个人要对汕头的弟兄们说点话。我站在作工的地位上十多年,对於革除那位同工的事,我要道歉。那件事发生以後,汕头派那弟兄来上海,要我们在工作革除他。我们工作,不乐意背人的重担,这是错的。问题不是那位弟兄该不该革除的问题。对不对是没有问题,是与非也没有问题;问题是汕头教会去作,乃是落在背叛里。所以应该由同工在工作上革除他,那件事不该让汕头教会去对付。汕头的弗兄们革除他,总不算是「主责备你」的地位。如果是同工们去作,就没有权柄的问题。我承认我自己是错了,叫弟兄们为难。以前没有机会,今天找到机会对你们说。
教会中对於革除的事,只限於一个人是属於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节所提的六种人。其他若不是在行为上有明显错误,只不过在态度上、存心上有错误,就不该革除,因为这是没有绝对标准的。我们只能劝;若教会劝了还不理,最多教会只能不理他,看他如外邦人。至於马太福音十八章所提的,乃个人被得罪,那又是另一回事。
问:一个人如果在顺服权柄的事上有错,可不可以指出他的错来?
答:一个人没有遇见权柄,你光指出他的错来,没有甚麽用处。比方说,你在工部局作事,有几个人有背叛的话,你指出他们的错,没有甚麽用处。他们是不信的,完全在背叛的范围里;你若指出他们的错来,他们最多就是点几个头,心里丝毫没有改变,那有甚麽用?你必须先学习带领一个背叛的人看见权柄。指不指出错误来无关大要,重要的是,你去指出他的错时,态度要好像是 到污秽、沾染不洁。你碰到这样的事,总要缩起来。在这种事上,你必须小心,不可加入背叛的潮流,不要落在他们背叛的范围里。对於背叛的人,基本的问题乃是看见权柄没有?再比方你碰见人在吸烟,你帮助他不吸烟有甚麽用?他需要根本的对付,就是要碰 权柄;只有零碎的对付没有用。你要能把这人带到权柄面前,然後才对他说,你刚才的态度就是不服,你讲的那几句话就是背叛。我们自己应当学习敬畏。在这事上神对我们绝不放松。
若有一个人好吃懒作,常到这家吃,又到那家吃,却不作事,你们就要在弟兄姊妹中间宣告这人的名字,并要人不要请他到家里吃饭,这样作就能阻止这事。有人爱讲是非,也许批评你这样作;这时你就要好好对他说,「对不超,我没有空听你的话。」今天就是因为有人只有耍手腕的爱,所以问题越弄越大。所有话说出来的原因,都是因为有听话的对象。
我们的忠心和爱心都要增加,对於有错的弟兄姊妹,应责备的地方,要责备他;最好多用爱心劝他。我们对付弟兄姊妹,绝不可用手腕。
问:一个爱说话,爱传播话的人,如何禁止他?
答:缪弟兄一生说过一句最好的话,就是:「耳朵乃是垃圾桶,人不会将金、银、面粉、白饭等好东西丢在其中。」若有人要来对你说甚麽是非,你只要说,「对不起,我的耳朵不是垃圾桶。」人就只有将垃圾带回去,那些造成分裂的,要记下他的名字,不和他来往。我们的交通要保持洁净。如果有话传出,就要小心检查,是否有背叛的话,是否有是非的话。许多所谓信徒的交通,实在乃是是非的交通。我们必须隔离背叛。提多书叁章十节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这弃绝不是指公开的革除,乃是为 维持交通的乾净。弟兄姊妹之间,许多时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乃是传染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是有背叛的话的,最爱他的方法,就是宁可把他与别人分开,这样的爱才是最大的。因为这对他有益,对别人也好。隔离的原则,乃是对他有挽回的盼望,对别人则是为 不被传染。
【不自居权柄】那些真是有权柄的人,绝不会起来为自己的权柄说话。十个人有九个都是碰人,不是碰神。不管你是神设立的任何权柄,自己提起自己是权柄,总是不像。哥林多前书把使徒摆在第一位,但哥林多後书却把使徒摆在末後,前书把使徒摆第一,因为这是就真理来说;後书把使徒摆末後,这乃是因 使徒是为自己说话。这两卷书所说的都对。哥林多人藐视使徒,把第一的放在末後,保罗就说,我不承认自己是最末後的;但当使徒遭受攻击时,他为自己辩护说,自己乃是使徒中最小的。属灵的事都是两面。一个有权柄的人盼望人顺服,与一个不顺服的人盼望不顺服,一样是错的。比方李弟兄若到这里,弟兄们就应当怕李弟兄吃得不好,李弟兄也应当怕自己吃得太好。如果掉一个头,弟兄们怕李弟兄吃得太好,恐怕就是假弟兄;他怕自己吃得不好,也是完全错了。我们乃是维持神的权柄,不是维持自己的。我们必须先在神面前碰 权柄;若只在人面前 权柄,只能说是良心软弱。
【必须彻底碰 权柄】我的话够多了,你们到底碰 神的权柄没有?每一个人都要在神面前解决这个问题。今天的问题,不是这位警察是姓张或姓黄,乃是我们应当看见,我是一个国民,我应当顺服警察。你若倒不下去,就一点用处都没有。我们在这里碰权柄的事,不是设立一两个不顺服的人,出去叫人顺服。你如果碰来 去,还是碰 人,就一点没有用。你如果有一点羡慕别人顺服你,你就还是在外头的人。我们在这里不是讲一点权柄的道理,然後给你拿出去,叫人来顺服你的权柄。我们乃是要看我这人有没有软下来,有没有碰 权柄。一个得 权柄的人,乃是最容易被得罪的人。基督是神所立最大的权柄,所以世界上被人得罪最多的也是他;他一生一世被人得罪,至终还被钉在十字架上。权柄乃是主,不是你;立权柄的也是他。你如果能俯伏在神面前,甚麽问题都容易过去。你若要人顺服你,要维持你自己的权柄,你离看见权柄就还远得很。在这件事上,我们不能马虎,不能差不多,必须彻底纪对。我不放松这事,我要说,你们必须爬到高处来看权柄这件事,你们必须维持神的权柄,见证神的权柄。你千万不要想怎麽作权柄;你乃是要在这里学习顺服,学习不悖逆,学习把每一滴背叛的血都挤出去。我盼望你们多有单独的祷告,或小团体的祷告。盼望你们彻底对付这件事。但愿在基督身上所代表的权柄与顺服的原则,我们都能看得清楚。我们在这里能学习何为权柄,何为顺服,这是最奇妙的事!盼望你们超过云雾之上,把这一切都看清楚。巴望神施恩给我们。
【补充的话】我再补充一点话。哥林多前书十六章十六节说,「我劝你们顺服这样的人,并一切同工同劳的人。」「这样的人」是甚麽人呢?我们再回头看十五节:「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才以服事圣徒为念。」这意思是说,凡在主里头比我们早、比我们前面的人,我们就应该顺服他们。关於司提反一家,这里是特别注意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虽然他们也许不是年长的,但因为他们是在前面的缘故,信徒就该顺服他们。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七节说,「那善於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所以管理教会的长老,我们要顺服他。彼得前书五章五节说,「你们年幼的,也要顺眼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眼;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我们众人也要彼此顺服。―― 倪柝声《作权柄与服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