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教会与家的教会
问:教会的立场,是说在一个城里,只有一个教会,只有一个单位。但有人根据有些圣经的话,就说,除了地方之外,还有「在家里的教会」,意思就是说,在一个地方,教会可能有几个单位。请问这个说法究竟如何?
答:新约圣经里共有四处提到「在家里的教会」。
(一)罗马书十六章五节:「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他们」二字,是指上文叁节的百基拉、亚居拉说的。事实很简单,在罗马的教会,像在其他百千的地方的教会一样,起首时候,乃是在一个弟兄的家里起首的。意思就是这弟兄的家中主要的人员,都是弟兄姊妹了,而当地教会的人数不多,可以应用他们的家来聚会。这乃是历史问题,不是道理问题。道理问题是可以解释的;历史问题是无法解释的,因为是事实。凡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百千的教会起首的时候,都是在人的家中起首的。所以,在那个地方的教会,就是在某人家中的教会。在罗马的教会,就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
问:有人说,既问罗马教会安,又问家中的教会安,则罗马地方不只有一地方教会,且有一家的教会。则岂不是有二个教会?
答:慢慢来。我怕你有错误,没有把神的话语听清楚。罗马书内,连「在罗马的教会」这句话 没有提起,怎麽可能请在罗马的教会安?罗马书没有明文请罗马教会安,又请家中教会安。乃是请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安,就是请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聚会的罗马教会安。在罗马的教会,就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
我设想问问题之人的难处乃是在乎五节之後,保罗为甚麽又提起许多人的名字来。我想,许多解经家都知道,保罗在五节问教会安之後,又特地提起许多紧要的个人,特地一一的问他们安。这并不是说,他们乃是家中教会之外的人;这乃是说,他们乃是他们家中教会的人特别为保罗所要问安的。有的人在教会中普通问安了还不够,还要另外再加以特别注意。千万不要错误以为,问教会安既可包括一切,何必又来个人的?这不是圣洁的人情,也不是事实。不是保罗所作的,不是你所作的,也不是我所作的。
叁节就是一个证明。如果问教会安,就包括了众人,不必再另名问安,就保罗不应当在叁节问百基拉、亚居拉安。保罗就只当在五节问「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安」。因为保罗问「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安」,岂非已经包括了百基拉、亚居拉二人?问安全体,当然是包括个人。但是,问安全体外另提个人,并非说这些个人就不属於全体,而是另外团体的人了。如果问问题的人是对的,就百基拉、亚居拉并不属於他们自己家中的教会了!你明白这意思麽?保罗在叁节问安百基拉、亚居拉,在五节问安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如果问安教会之外,另外单独提名,乃是指他们不属於这个教会,乃是另有教会,则百基拉、亚居拉也是保罗另外提名问安的人,那就连他们也不属於他们自己家中的教会了。
事实是: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就是罗马城里的教会。罗马的教会当日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五节以前的个人,如百基拉、亚居拉是这教会的人,五节以後的许多人,也是这教会的人。还有许多未提起的人,也是这教会的人。
并且中文圣经在十节、十一节尚有二个家,而这二个家内也都有属主的人,但是保罗并没有说,「问在亚利多布家中的教会安,」或「问在拿其数家中的教会安。」只有在五节说,「问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安。」因为亚利多布虽然全家信主,但是在罗马只有一个教会,罗马的教会乃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所以亚利多布的家中虽有信主的人,但并不能成为教会。拿其数家中虽然有多数信主的人,但在他家中的人,也不能单独成为一个教会。罗马只有一个教会,就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教会。所以圣经并不是说,在拿其数家中的教会。百基拉家、亚利多布家、拿其数家,都属於在罗马的教会。虽然有叁家信主的人,但并不是叁个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罗马是一个地方,所以只有一个教会,就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里的。
还有:历史告诉我们,在主的时候,罗马已经是一个非常之大的城。而当日信徒在罗马的为数并不甚多。然而因为城大,而他们不是聚居在一起的缘故,你就看保罗在向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罗马教会问安时,特意提起:「问亚逊其土、弗勒干、黑米、八罗巴、黑马,并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安。」(14节)又提起:「问非罗罗古,和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同阿林巴,并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安。」(15节)他们散居在罗马城中比较远的地点,好像今天在上海的教会看住在杨树浦一带的弟兄,或江湾附近的圣徒一样。但是保罗告诉我们说,罗马只有一个教会,就是在百基拉、亚居拉家中的那一个。他们虽然散居,虽然附近有好些弟兄在一起,保罗只称他们为「与他们在一处的弟兄们」,或「与他们在一处的众圣徒」,而不称他们为教会。因为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
(二)哥林多前书十六章十九节:「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的问你们安。」这个时候是主後五十九年,亚居拉、百基拉住在以弗所(徒十八18-19)。在以弗所的教会,是在他们家里聚会,所以称为「在他们家里的教会」。这并非说,有以弗所城的教会,又有亚居拉、百基拉家的教会。乃是说,以弗所城的教会就是在亚居拉、百基拉家里的教会。这是历史,是无法可改的。
他们後来回到罗马,又将他们的家开放,作为罗马的教会的聚会所。他们是忠心可爱的一对。
(叁)歌罗西书四章十五、十六节:「请问老底嘉的弟兄和宁法,并他家里的教会安。你们念了这书信,便交给老底嘉的教会,叫他们也念。」(「和」与「并」字,原文相同。)历史上的事实是:老底嘉的教会是在有一位弟兄名为宁法的家中聚会的。宁法是老底嘉的信徒,不是歌罗西的信徒。(请看慕尔、亚勒弗、阿尔、芬得力等。)所以保罗在这里就称老底嘉的教会为在宁法家中的教会,意即在宁法家中的老底嘉的教会。这是事实,也是非常之明显的。
问:能否这里十五节的弟兄和教会不一样?
答:不能。怎麽可能?保罗在这里提起叁个或叁班人,就是:1.弟兄们,2.宁法,3.教会。如果这里的1.弟兄们和3.教会不一样,请问你把2.宁法怎麽办?「弟兄们和宁法。」「弟兄们」包括「宁法」不包括「宁法」?无论谁都得承认是包括了「宁法」。这样看起来,「弟兄们」和「宁法」是二而一的。但是,虽然是二而一的,保罗却喜欢在问安众弟兄们後,就是宁法已在众弟兄们里面被问安之後,特别把宁法再从中间挑举出来,再个人问安他。
还有:2.「宁法」和3.「宁法家里的教会」。到底3.宁法家里的教会,包括不包括2.宁法这个人?当然包括。那麽,保罗岂不是只要说,「问安宁法家里的教会」就够了麽?所以,虽然家中教会包括宁法这位弟兄,但是,保罗还是说,问安2.宁法,和3.他家里的教会,从教会中特别再问安宁法。
在这叁班人中间,宁法都有分。所以,照样,「弟兄们」和「教会」乃是一样的。所以,保罗的意思是「请问老底嘉弟兄们的安」。不只,要「问宁法这位弟兄的安」。说到宁法,不错,聚会是在他家里的,「问在他家里的教会安」。弟兄们指个人而说,教会指团体而说。但是,是一样的。先问个人安,後问全体安。
问:十五节的「宁法……家里的教会」和十六节的「老底嘉的教会」有甚麽关系?
答:十五节是问安,十六节是说到读信。十五节是问安老底嘉弟兄们,就是在宁法家中的教会。到了十六节,保罗就自然而然的,丝毫不加以解释,明确的告诉在歌罗西的弟兄们,十五罚他所问的老底嘉弟兄们,就是在宁法家中聚会的教会,就是老底嘉的教会。现在要他们读他所致歌罗西的书信。两地相离只十二哩。你把这两节仔细读,你就看见,十五节在老底嘉的宁法家中的教会,就是十六节在老底嘉的教会。彼得就是矶法,矶法就是彼得,二者可交换用。这里也是这样。
(四)腓利门书一节、二节:「写信给……腓利门……亚腓亚……亚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会。」腓利门是住在歌罗西的信徒,他是保罗的同工。歌罗西的教会就是在他家里聚会。所以在这里说,「在你家的教会,」就是指在歌罗西的教会说的。这是历史。
提阿多利德曾说,一直到第五世纪,人游览歌罗西的时候,常把腓利门的家当作古迹胜地,是游览歌罗西必须游览的地方之一。因为当日歌罗西的教会,乃是在这个家里聚会。
腓利门家里的教会,就是歌罗西的教会。歌罗西的教会,就是在腓利门家里的教会。所以,圣经中的教会,都是以地方为单位的,家并不能成为教会的单位。
家不足为单位
我们已经看见了新约四次说到家的教会,到底它们的意义是甚麽。现在要从另一面来看,到底家是不是教会范围的单位。我不知道你们明白不明白甚麽叫作「范围的单位」。比方说,我们称东西的时候,我们是以斤为单位。但是斤是「重量的单位」。我们量东西的时候,是以尺为单位。但是尺是「长度的单位」。斤是重量的单位,尺是长度的单位,家是否教会范围的单位呢?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说过,教会范围的单位,乃是一个城,或者一个地方。这个是有神的教训的。为甚麽地方或城能作单位呢?
因为: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都是地方。在每一地方都有一个教会。现在问题是:神如果不是以地方为教会范围的单位,就这七个地方,不应有七个教会。就地方虽有七个,教会不过只有一个。换言之,虽然以地方而言,乃是七个地方;但在这七个地方所有的教会,(因为不是以地方为范围,)就不能是七个教会。但是,神在圣经中是说,地方是七个,教会也是七个。是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不是亚西亚的一个教会。是众教会,不是教会。是ekklesiais,不是ekklesia。是churches,不是church。不只在地上是七个不同的教会,而且在圣所里,在主的面前,乃是七个不同的金灯台。是七个,不是一个。所以,明显的,无可疑惑的,人应当顺服的,就是神是以地方为教会范围的单位。
这是说,教会乃是以地方为单位。既成了单位,就把二个以上的单位加在一起的时候,就必定不能是一个,必定是二个以上的众教会了。所以,我们在圣经中有「犹太地(省)……的众教会」(帖前二14另译),也有「加拉太(省)的众教会」(林前十六1)。因为一个省乃是许多的「地方」合成的。教会是以地方为单位的,所以地方一多数,教会就也多数了。
现在让我再说,那麽家可以成为教会的单位麽?答这句话,思想要非常清楚,不然,就会错误。我们必须明白:圣经中所说的「家」,和今日提倡家的教会的「家」的不同。圣经教训的「家」,乃是该地教会聚会所在的地方。所以,某人家中的教会,也就是某地方的教会。在亚居拉家的教会,就是罗马的教会。在宁法家的教会,也就是老底嘉的教会。在腓利门家的教会,也就是歌罗西的教会。
今日呢?人的教训乃是罗马一个地方,可以有二个教会,一个在街上,一个在家里的。歌罗西可以有叁个教会,一个在街上,二个在家里的。所以,人的教训乃是家的教会,就是比地方范围还小的教会。就是同一地方可以有许多教会。利用圣经有这个「家」字,以为圣经的教会单位不是以地方为限制的,乃是以家为限制的、为范围的。所以,你们要注意,圣经所说的「家」,和有的人所说的「家」,完全不一样。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到底圣经有否比「地方」更小的教会范围的单位?人说有,神说没有。
这个问题是很容易答覆。我们已经看见了罗马只有一个教会,歌罗西只有一个教会,而启示录明说老底嘉也只有一个教会。「在老底嘉的教会」这辞是单数的,而代表她在天上的金灯台也只有一个。
最明显的就是在当时人数最多的教会乃是在耶路撒冷。所有读经的人都知道,当日在耶路撒冷聚会乃是分家聚会的。圣经的话乃是「在殿里,且在家中」(徒二46),而这「家」字不是一个家。「在殿里,在家里」(五42),而这「家」字也不是一个家。後来,彼得出监到马利亚的「家」(十二12)去,也就是这麽多「家」当中的一个。现在问题是:这样的家,能否成为一个教会范围的单位。历史给我们看见,当时的教会中,耶路撒冷人数最多,家的聚会也最多。如果神有意思,以家为教会单位,就耶路撒冷是最适合条件的地方,最可作榜样的所在。如果,在人多家多的耶路撒冷,神没有将家当作教会的范围,就我们知道其他的地方,更没有以家为教会范围的事实了。
事实怎样呢?耶路撒冷有这麽多的家,但是,神在耶路撒冷只有一个教会。圣灵每次说到耶路撒冷时,一贯的是说「教会」,单数的;而没有说「众教会」,多数的。圣经只有「耶路撒冷的教会」,没有「耶路撒冷的众教会」。从来没有「耶路撒冷各家的各教会」的话。聚会的家尽管多,然而,仍然是耶路撒冷的教会,一个教会。任何想要以家为教会的单位的,都是人的思想,不是圣经的教训。「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徒八1)这一句话,就够叫所有人想建立单独、独立、单个、孤独的家的教会变作不可能。
你们再看:「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32)将这个与提多书一章五节比较:「在各城设立长老。」这两节是相照并且相合的圣经。「各教会」乃是在「各城」里。是各城,不是各家。家虽然可作聚会所,虽然也可称为某人家中的教会。但是,在宁法家中的教会,还是老底嘉的教会。城或地方乃是教会正当的称呼。城或地方乃是教会的范围、教会的单位,家不是。
二个错误
所以,今天人最大的二个错误,就是:
(一)要有一个比城或地方更大的教会。要将许多地方的教会联合成一个大教会,比地方更大。他们想都没有想到,圣经中连相等於「中国教会」这句话的话语,都没有。而「中国教会」这句话,有多少人是能认识它的不合圣经?神的儿女必须明白,圣经中没有比地方再大的联合教会。
是「加拉太(省)的各教会」,不是「加拉太的教会」(加一2)。
是「外邦的众教会」,不是「外邦人的教会」(罗十六4)。
是「犹太(省……的各教会」,不是「犹太的教会」(帖前二14)。
是「亚西亚(省)的七个教会」,不是「亚西亚的教会」(启一4)。
是「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不是「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的教会,」(徒九31)。
是「叙利亚、基利家(地区)……众教会」,不是「叙利亚、基利家的教会」(徒十五41)。
教会在地上的时候,乃是以地方为范围。你就是把二个地方的教会加在一起,并不会成为一个教会,仍然是二个教会阿。在亚西亚省内,你把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加一,并不是一个教会,乃是七个教会。你在加拉太省,把全省各地的教会加在一起,你仍然得不到一个「加拉太教会」,她们仍然是「加拉太的众教会」阿。谁说教会是超地方的?但愿神开你的眼睛!免得纷乱神的见证。
(二)而另一方面,人又要有比城或地方更小的教会:要把一个地方分成许多「会」、许多「堂」、或许多「堂会」;或美其名曰「家」。但其本质是一样的,就是要分门别类,要凭着肉体建立自己的宗派。神的儿女必须分别,圣经的「家」和人的「家」的不一样。在圣经里,所有的家能和地方(或城)相等时,方称它们为教会,如罗马、歌罗西、老底嘉等。但当一个家是小於一个地方(城)时,就不称它为教会,如耶路撒冷。这个和人的「家」就大不一样。人的家乃是要叫它比地方(城)小,似乎便於继续宗派的生命,或改变宗派的形式。
另一面,弟兄们自己要记得圣经的教训:
是「耶路撒冷的教会」,而非「耶路撒冷众教会」(徒八1)。
是「哥林多……教会」,而非「哥林多四教会」(林前一2)。
是「老底嘉教会」,而非「老底嘉二教会」(启叁14;西四15-16)。
有「以弗所教会」,而无「以弗所各教会」。有「帖撒罗尼迦教会」,而无「帖撒罗尼迦各教会」。有「安提阿教会」,而无「安提阿各教会」。
神的教会乃是以地方为范围的。当一人家里的教会完全等於一个地方的教会时,就可称为该人家中的教会。但当一人家里的教会小於一个地方的教会时,它就不能称为教会。你把矶法一「家」,保罗一「家」,亚波罗一「家」,和「基督」一「家」的教会加在一起的时候,它们并不成为哥林多的四个教会,乃是哥林多的教会(单数)。你就知道神没有以这样的「家」,作为教会范围的单位。因其不成单位,所以不成「个」。所以不能成四个教会。
耶路撒冷弟兄总有上万的人,也不知道要分百十家聚会。但是,这样的家是小於城的,小於地方的,小於耶路撒冷的,所以它们不足作为教会的单位的。所以把这百十家加起来,你并无法叫它们成为百十个教会。圣经只有耶路撒冷的教会(单数)。百十个加了而不会成为百十个,而得数只有一个,就是说,它们都不够独自作单位。
如果歌罗西书四章十五节宁法家中的教会,和十六节老底嘉的教会不是一个,就加起来应当是二个教会才可以。但是,当我们把「它们」加了之後,神在启示录叁章却只说「老底嘉教会」,而不说「老底嘉的众教会或二教会」。它们是一个的。
家小於地方时,是不足为单位的。家等於地方时,方足成单位;但单位是地方,不是家。所以,我们必须清楚,神在圣经中的教会单位,教会范围,乃是以城或地方为准的。家与地方相等时,才可说在谁家的教会。家比地方小的时候,你把一加一,总数不是二,乃是一;你将十加十,总数不是二十,乃是一;百加百,总数不是二百,乃是一;所有的总数乃是一,你就知道所有的「家」都赶不上教会范围的单位。
谁能说出,圣经的一个「地方」,有二个教会?没有一人。我们只能说出一个地方有二个公会,一个地方有四个宗派,一百个地方有百十个的肉体,但我们不能说,一个地方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教会。我们能说,一个地方有百十家的聚会;但是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这是一定的。
二十八年来,因着神的呼声,宗派在爱主的人身上是没有地位的了。主张以家分教会的弟兄们,要防备有替宗派或自己请命的变相嫌疑。求神使他的儿女能看见,脱离公会的人不一定是脱离了宗派。神怜悯我说直话。
我们要严严的在光中问自己的心:我们是否一面是要拒绝公会的罪恶,一面又不能「听教会」,所以才有家的变通办法?主怜悯你如此作,怜悯我如此说。
我心里非常难过,因为在主得胜的时候,又有了这一样的打岔。我们今日一点的不顺服,结果,主若迟延,可变作教会百十年後的歧路。我盼望弟兄们能为我们的弟兄们禁食祷告,盼望神回转他们的心。另一方面,与他们有来往的弟兄,要向他们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好叫主能得着他们。但愿主给他们敬畏战兢的心,知道奉主名说话是应当如何放下自己,应当如何谦卑,如何看见、听见而後说的。也让他们看见没有启示的话语,其後果是何等严重。一次生了以实玛利,属肉体的要永远逼迫属灵的,到今天而末了(加四29)。
二者不可得兼
有的人有一种错误的思想,以为教会的范围是地方的,但是,他们因为脱不了宗派,却又以为家也是教会的范围。以为两个可以并行不悖。他们不能分别:家与地方相同的地方,和家与地方不同的地方。家与地方相同时,就可作为教会的范围。家与地方不同时,就二者不可得兼而为范围,而为单位。关键乃是在乎地方, 不 得上一个地方。
我们应当知道,如果「家」是单位,就比「家」大的地方,不能是单位。能分再小,如何可算为单位?如果承认地方是单位了,就如何能再承认「家」也为单位。地方已是最小,安可再分为小为「家」?(注:请注意,主张「家」教会的人,都不是照圣经来看家,就是地方与家相等,都是以自己的意思来看家,就是家是比地方小的。下文的「家」,都是指人意思的家,就是比地方小的家,而不是圣经的家。请注意。)比方:长度如果是以尺为单位的,就寸不足为单位。因为寸不满一单位。如果是以寸为单位的,就尺不能为单位。因为尺是十个单位(多数)。教会如以地方为单位,就多少家不能成为多少教会。一地有一家是一教会,一地有百家也是一教会。百家并非百教会。如果是以家为单位,就一家是一教会,百家就是百教会。一地有百家,就绝不能成为一教会。此二者乃是完全不同的。要就是以家为单位,要就是以地方为单位。总有一个单位。不能二者都是单位。家与地方不能都作单位。
如果地方是单位,就(一)联合教会是错的,(二)地方上零星的派别也是错的。如果「家」是单位,就(一)联合教会是错的,而(二)地方上的派别是对的。所有在一地内的分门别类都可藏身在「家」这个字後面。以「家」为单位,就所有「不听教会」(太十八17)的人都可另组「家」教会。「家」教会乃是同在一地不肯合一的人的护符。主怜悯他的教会。
所以你们必须看清楚,「家」与地方之中只有一个可作单位,不能两个都作单位。也就如得救不是由恩,就是由行为,不能是由恩又由行为。二者不可得兼。圣经的得救如何是由恩的,教会的范围也如何是地方的。要在一个地方之内,又分出好多「家」的教会来,乃是身体的分门别类,是肉体的行为。
我信,神从他的大智慧定规以地方为范围,就是要除去想要在一地方之内来分割教会的行为。
存心与结果
还有,我们要从圣经里找断案、找凭据时,我们不只要注意我们的存心如何,并且我们也要注意这样的道理,到底要引神的儿女走到甚麽地方,要有甚麽结局。
比方:有的人说,圣经里没有不许基督徒吃鸦片的话。他说,加果你说基督徒不可吃鸦片,就请你从圣经中拿出凭据来。不错,圣经上是没有不许吃鸦片的明文,但是,我们要注意讲这话的人,到底给神的儿女有甚麽结果。除了叫人往世界里去放纵情欲以外,没有其他的结果。又如受浸,有人以为受浸也对,受洗也可以,也讲了许多理由。但这些理由的结局,就是告诉我们说,人可以改变神的话。照样,如果有人说,除了地方性的教会以外,还可以有家里的教会。我们也要问:讲这些话,到底有甚麽结局?除了在一个地方之内,人的肉体可以自由,破坏教会的合一,带领神的儿女走上分门别类的路之外,还有其他的结局麽?如果一个地方还可以有「家」教会,每一个「家」教会,都各自为政,而还以为在属灵上是合一的,这岂非自欺?如果维持这个说法,就所谓「家」教会的地方,宗派不知道要增加到多少。现在所谓的某会某会,最多一个地方也不过有几个或十几个。如果「家」教会是合乎圣经的话,那一个地方可以有几十几百的教会了。这个,岂是一个奉献爱主的人所盼望的呢?
我们都知道教会只有一个。中外古今只有一个教会。因为头只有一个,所以身体也只有一个,教会乃是一个有生命的身体。所以,任何的理由来分裂都是不可以的。我们要强调的说,教会只有一个,因为身体只有一个。所以,任何、任何理由来分别教会都是罪恶。分门别类之所以是罪恶,因为它乃是「身上分门别类」(林前十二25)。
但是,教会虽然只有一个,可是弟兄们无法在一起聚集。全世界的弟兄们都常在一起聚集是不可能的事,在时间空间上都不可能。并且在教会行政上、监督上、办事上,全体的弟兄们在地上成功作一个教会也不可能。所以,神的话又许可,不只许可,乃是安排教会可以分开。要叫教会(单数)变作众教会(多数)。神就定规单个的教会在地上如何方可以和另一单个教会,不作为一个教会,而作为二个教会。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地方」的原则了。
圣经里没有比地方或城更大的教会,也没有比地方或城更小的教会。凡人民团聚而居的,就是一个「地方」。「地方」的定义,就是团聚而居。只要是一个团聚而居的地方,就是圣经里教会的境界。能团聚,就能独立。不是人数多寡的问题,乃是地方问题。分开的理由,不是根据爱心,乃是根据地方。神许可教会「分开」的理由是地方。其他任何的分开都是罪。你们和弟兄分开,除了地方之外,而有其他的理由,就是犯罪。圣经里只有地方的分别,不是性质的分别。地方的分别,乃是神的大智慧。我在上海,你在苏州,等到一齐到南京时,就没有问题。除了地方的界限之外,绝不能有其他的界限。神在教会中只许可用地方的原则来分。
教会明明是一个,怎麽可以有许多教会呢?只可因为有地方的分别、因为我们有这肉身,所以自然的受了地界的限制。任何名称上的分别,感情上的分别,任何其他的分别,都是害了本质。只有地方就不摸着本质。这样,就叫弟兄们和其馀人,不能躲在地方後头。甚麽都能办,但你没有资格办教会。你如果看见教会的立场是地方的,就所有的宗派都没有可存在的理由。地方的问题,是把人的肉体割到最深的地方。
现在让我重复的说本质的意思。任何、任何的理由来分教会,都会叫教会的本质受害,就是叫教会的合一变作不合一。只有地理的理由,是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内的缘故,虽然把我们分了,仍然不害及教会合一的本 。所以,神定规以地方作为教会在地上的界限。而神也定规一个地方只有一个教会,来表明天上教会的合一。
我们必须明白地方的分法的属灵理由,我们方能明白,到底今日要以「家」来分教会的原则,到底是否出於神。耶路撒冷的家的分法是合乎圣经的。因为人多的缘故,是物理的缘故,所以分为许多家聚会。但是教会却仍是一个「耶路撒冷的教会(单数)」。今日「家」的分法,乃是在一个地方分了许多教会!不是因物理的缘故,不是因地理的缘故,不是因路远无法交通,不是因人多无法同坐,不是因人多无法照顾,不是因路远无法管理,然而竟分为多个教会;所以,这样的分为多个教会的原因,乃是会损害到教会的本质的。没有地理上、物理上的要求而分,就这样的分是属灵的,是摸着属灵的合一的。这样的分不是外表的、限制的,而是里面的、属灵的。凡不是因地理、物理的缘故而分的,则在里面、在实际,必定是有实际的、基本的、属灵的分开。所以这样的分开,是真性的分开,本质的分开,损及属灵合一的分开。
所以,这是非常严重的。自从二十八年前,我们首次看见一点关乎基督身体的合一的光到今天,我们虽然常常经过各种的波折;但是我想,我们没有经过一个比这个「家」的道理更严重,更似是而非的。这是头一次用赞成来反对的举动。因着我们都是事奉神的人,我切求你们要寻求神的光。不要在神的教会中发出纷乱的声音,乃要从心里除去宗派主义。
我们不能把教会的合一都推到「属灵」里面去。「我们在生命上是合一的!我们在属灵上是合一的!」弟兄们,我们不住在一起的时候,不住在同一个城的时候,我们还能够用属灵的话语来遮掩自己,我们还能够把我们的不合一都躲在属灵的合一里。可是现在我们住在同一个城里了,同在一个地方了,难道现在我们还不应当显出我们的合一麽?我们没有地理和物理的分开,这岂不是时候,我们应当显出我们是一个教会麽?奈何在可以显出合一的时候,又来了这个不同「家」的教会呢?这个「家」到底是代表合一呢,或是分别呢?或是宗派呢?主阿,怜悯我们。
我不敢说这个「家」的道理是从何而来的。但是,我怕说这话的弟兄,没有看见宗派的罪恶。这个「家」乃是宗派半路的凉亭,不是彻底的拒绝。脱离公会的人,不一定是脱离了宗派的人。我怕有的人不能受身体的约束,只知道个人的行动,个人的生活,个人的工作,就要喜欢这说法。不想听教会,而只想立教会的人,就要宝贝这「道理」。我这样说,求主的血遮盖我。但是,我想谦卑对於许多人是有益的。不走自己的道路,是与神的众儿女是有益的。
末了,这种「家」,不是圣经的家。这种「家」,乃是宗派,乃是改头换面的宗派。这种「家」,叫人分开,而不叫人合一。这种「家」,叫教会本质受害的时候,叫他的伤口不露出来。这种「家」,成全了许多个人主义的人,和不受约束的人,和好为首领的人。但愿主怜悯我如此说话,也怜悯他的众教会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