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基督身体里的叁个大原则
读经:
「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 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 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 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 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林前十二14~26)
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有许多肢体。这许多的肢体是合一的,也是各有功用的。神并没有叫所有的肢体都变作一种,肢体是各有不同的。「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罗十二4)。那麽,这许多种功用不同的肢体,怎样能联络得合式,配搭得和谐,如同一个身子一样呢?有叁个大原则,是活在基督身体里所不可少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关於我和元首的关系,第二个原则是关於我和身体的关系,第叁个原则是关於我作肢体的地位。这叁个是缺一不可的。
【我和元首(基督)的关系——顺服】基督徒奉献的意思就是说,我要作一个顺服主的人,我不愿意作一个自由自在的人,我也不愿意作一个违背权柄的人。活在基督身体里的头一个原则,就是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身体的存在,身体的运用和身体的活动,都是在乎权柄。甚麽时候权 在我们身上一失去它的地位,你立刻就看见这一个身体是瘫的。那一部分一不顺服,那一部分就是瘫的。只有瘫的身体,才不顺服元首的支配。甚麽地方有生命,甚麽地方就有权柄。我们想拒绝权柄而接受生命,是不可能的事。所有满有生命的人,必定是顺服权柄的。不可能我的手有生命而拒绝头的支配。我的手所以是活的,因为头能支配它。活的意思,就是元首能主使它,元首能运用它。所以,每一个肢体活在身体上的第一个原则就是顺服元首。你如果没有受对付到一个地步作一个顺服的人,那你所懂得的身体不过是一个道理,不是一个生命。总得神把你血气的生命对付了,叫你看见顺服元首是一件有福的事…我们 当追求顺服;我们在许多地方寻找机会叫我们能长进,寻找 会叫我们能圣洁,寻找机会叫我们能公义,我们也得在神面前寻找 会来顺服。
【我和身体(教会)的关系——交通】我们和元首的关系是顺服,我们和身体的关系是交通。在神的儿女中,交通这件事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需要。基督的身体的生命就在乎交通,没有交通就变作死亡。甚麽叫作交通?交通就是我得看其他肢体的帮助。比方:我是一个口,我会说话;但是,我需要耳朵的交通,才能听见;我需要眼睛的交通,才能看见;我需要手的交通,才能拿东西;我需要脚的交通,才能走道路。所以,交通就是我接受别人所有的特点,我接受别人所有的当作我所有的。
有的基督徒不懂得交通的原则,他们要自己一个人去追求,自己一个人去祷告,甚麽都是自己一个人作,要作口,也要作耳朵;要作手,也要作脚。但认识神的人却不是这样,他们需要交通。交通,就是承认我自己有限,承认我自己不够;交通,就是甘心乐意接受别人所有的来当作自己的。
交通,不只在道理是这样,并且在事实上的确是这样。我们老老实实的说:一年叁百六十五天,我们能不能叁百六十五天都好好的祷告?能不能叁百六十五天都好好的读圣经?经历告诉我们,免不了有一天两天,因为身体不大好,或者有甚麽别的事情,不能好好的祷告读经。这样,难道我就必须失败吗?我就必须倒在地上吗?不。很希奇,一个礼拜之内,礼拜一我觉得很亲近神,礼拜二到礼拜五也都很好,到礼拜六不知道为甚麽累了,读圣经读不好,祷告也祷告不好,但是,礼拜六不一定就失败,不一定就比昨天坏,莫名其妙的有一个力量扶持我过去了。这是甚麽缘故呢?这是因为有身体生命的供应。
许多神的儿女都有同样的经历。不只是一次两次,并且是多次。凭 我们自己的情形来说,我们是软弱的,但是神把我们带过去了。怎样带过去的呢?因为在基督的身体上有互相的供应,有人在那里祷告说,愿意神施恩给神的众儿女,有生命从另外一个肢体流到你身上来,所以你没有倒下去。身体上的生命,会流通到你的身上来,把你带过去。所以我们要看见,我们是靠 身体的生命活 ,不是单靠 自己的生命活 。
【我和肢体的关系——服事】我们如果看见了身体的生命是交通的,是互相供应的,我们也就要看见,我们在神面前不应当只作一个消耗生命的人,也要作一个供应生命的人。如果基督身体里供应生命的肢体不够多,而要得 生命供应的肢体却过多,那麽身体的力量就要坍下去。所以我们特别应当为 别人祷告。神要用你这一个祷告,将生命供应其他的肢体。当他们有需要的时候,就有生命流通到他们身上去。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二十六节说:「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这里不是说,一个肢体如果受苦,所有的肢体「应该」都受苦;一个肢体如果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应该」都快乐。神的话不是说应该不应该的问题。神的话是说一个肢体受苦,在事实上所有的肢体都受苦;一个肢体得荣耀,在事宜上所有的肢体都快乐。因此,许多时候你有许多莫名其妙的感觉。有的时候你不知道为甚麽觉得重得很,过两天又没有了。这没有别的,这是身体的关系。
在威尔斯那一次属灵大复兴的时候,在另外一个地方,有一位姊妹,有一天和两叁个人在一起祷告,那一天莫名其妙的觉得有圣灵的能力冲到她身上来。她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这一种情形,叫她一直继续四五个月,好像不花力气的摸 神,好像天变得近了。到有一天,她读报的时候,神就给她看见就是这一个复兴供应了她。这就是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都快乐。基督的身体就是一个活的身体,就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保罗说:「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一24)。因为我们是在一个身体里面,所以能补满其他肢体的缺欠。
这不只是受苦和快乐的问题,这是生命的问题。有的人是能将生命供应身体,有的人是从身体那里得 生命。我们两方面都得有。我们的的确确需要身体生命的供应,我们也需要用生命供应身体。我们一面因交通得 身体的供应,一面要以肢体的地位供应别人。我们不是把身体当作一个道理,当作一种说法;我们说,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绝对的事实,神的众儿女互相联络作肢体是一个绝对的事实。所以我们要甘心乐意接受别人的帮助,所以我们要追求帮助别的弟兄姊妹。
我们要服在主的权柄之下,我们要享受身体的生命,同时也要供应生命,这是我们活在基督身体里的叁个大原则。―― 倪柝声《基督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