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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赦罪与称义

 

读经:

「按 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 耶稣的血,藉 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叁25-26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四25

 

{\Section:TopicID=191}神的目的神的目的到底是甚麽?神的目的是要得 许多儿子(来二10)。你们都知道,儿子是自己生出来的,不是从外头抱来的。你的儿子应当有你的生命。凡从你自己的生命生的,才是你的儿子;从别人的生命生的,就不是你的儿子。神要得 许多的儿子,所以必定要叫我们得 他的生命。神把他的生命给了我们,我们才是他的儿子。这就是神在圣经中所给我们看见的。这就是神的目的。

 

{\Section:TopicID=192}赦罪称义是补救的但是我们看见,神的目的受了极大的打击。神要人得 他的生命,然而人不但没有得 ,反而堕落犯罪了,叫神的工作比以前复杂了。神起初创造亚当,是要亚当的生命像他。只要作成这事,他的目的就达到了。但是亚当犯罪堕落,以致不能得 神的生命。因此神必须先解决罪的问题,然後才能把生命赐给人。神必须先除去阻挡的罪,然後才能把生命给人。现在神的工作不仅要达到他的目的,而且还要补救亚当的失败。

     因此在圣经中就有赦罪和称义。这就是要补救亚当的失败。千万别误会,以为人的罪得了赦免之後,神的目的就达到了。因为人的罪得到洗净之後,只是回到亚当在伊甸园时的地位,那时亚当还没有得 神的生命,神在亚当身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你必须看见,赦罪称义还不过是补救,是消极的,然後你才知道何谓神的目的、神的工作。

     现在就从主耶稣来救我们的头一步看起。我们已经看过,神必须先对付人在他面前的罪,除去人在他面前的阻挡,以後神才能给别的东西。比方你要进到这屋子来,但因门是关 的,你必须先开门才得进来。进来是你的目的,开门不是目的,但门不开是无法进来的。我们要作神的儿子,必须先得赦罪,这并非神的目的,只是除去阻挡,好叫我们得 神的生命。今晚我们就从赦罪称义消极的方面看起。也许我们这里的人都是得救了的,对这问题很熟悉;但是不要紧,书就是读熟了,也得再温习一下。

 

{\Section:TopicID=193}罪是在神面前的,不是凭人良心感觉的请你记得,圣经上说到人的罪,都是说到在神面前的罪,并非说到在你自己面前的罪。不是说你自己感觉有罪,或者说你的良心知道有罪。圣经都是说,罪是在神面前的。甚麽叫作罪?就是在神面前的罪。大 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五一4)不是得罪人,不是得罪乌利亚或者乌利亚的妻子,乃是惟独得罪了神。顶希奇,圣经说到罪都是说到在神面前的罪。我们大都以为杀人、放火、偷窃、奸淫、作许多坏事,才是罪。但是神说,一切在他面前有罪的事就是罪,不管那是清洁或污秽、谦卑或骄傲,都是罪。不是你说好说坏,只是说在他的面前有罪。

     前一个月在上海有了一个新的规章,所有的汽车都要停在左边。假使停在右边或别处,都要罚款五元。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店是在右边,他若把车停在左边,离开他的店,他不方便。因为要转一个大圈,太费事,所以他就依旧停在门口。但是一会儿,他的车牌号码被抄去了,第二天就来了一张条子,第叁天就叫他去法庭。法官要他依法缴五块钱,他对法官说,「我的店在右边,我放在右边顶有理,因为我是放在自己的门口。难道自己的门口不能放东西麽?」法官说,「你顶有理,你自己看一点没有错。但不是你看没有错,是我看你有错,我说你错。假使你还以为不错,仍旧放在那边,我还要再罚你。」同样的,圣经上说到罪乃是在神面前的,是神看你有没有罪,并不是你自己说有没有罪。

     有许多人对这问题觉得莫名其妙。他们总是说,我凭良心觉得没有罪,那就是没有罪。问题并不是凭良心,只该凭神的看法。你凭一百个良心还是错的。所以罪是在神前的问题,不是良心的关系。良心的关系是只在神看有罪之後才有的。我们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有罪,良心就觉不安。好像我的朋友,车停在门口,再方便也没有了,但是法官看他有错,罚银五元。他知道了以後,若再把车放在门口,还能安心麽?我告诉你,当他把车停在门口,他一走进屋子,立即会问道:「外边有警察麽?」为甚麽?因为眼睛看见了律法,良心就觉不安。我们没有看见神时,不知道何谓罪,也不觉得有罪。等到有一天神开我们的眼睛,看见在神面前神所看见的;我们知道了之後,下一次心里就不安了。

     神要救我们,必须作两件事:头一件就是除去在神面前的罪,第二步才能把生命赐给我们。我们必须先把拦阻神生命的罪解决了,然後才能得到神的生命。

 

{\Section:TopicID=194}神赦免人的罪,必须凭公义神用甚麽方法除去人在他面前的罪?乃是藉 主耶稣的血。他叫主来到世上,穿上人的身体,死在十字架上,流血赎去我们在神面前的罪。藉 血,神面前的罪得以免去,良心立即平安(来九14)。

     有一次我因事与朋友去九江,在路上碰到一个回教教士,我的朋友问他所信的有甚麽盼望。他说,人若懊悔有罪的事,天上的阿拉(神)就会赦免他的罪,将来叫他上天去。我的朋友问他说,假使人懊悔了以後,又再犯罪怎麽办?懊悔之後,罪到那儿去?他没有话说,就回答我们说,神没有那麽认真,他看我真心悔改了,就算了。我的朋友说,你的神那样马马虎虎,我的神却没有那样马虎。

     你们要知道,懊悔是一件事,罪又是另一问题。比方今晚我把唐先生打了,打得满身青肿。明天我懊悔了,觉得我打唐先生,实在太不对了。虽然如此,唐先生的身上被我打肿了,他的身上还是照样的肿。事情还是在那边,事情还没有完。再比方你向人家借了一千块钱,你懊悔了之後,能不能就此完事?没有的。懊悔是一件事,债还在那边。神赦免我们的罪也是这样。神不能马马虎虎的把我们的罪免去。神必须刑罚罪,罪必须受了刑罚之後才得免去。再比方一个人被总督抓去,总督因他家中有八十岁的老母亲和叁岁的孩子,就可怜地,把他放回去。这样,总督今天一可怜,明天一可怜,可怜到後来,总督也作不成了,因为满城要满了强盗。你犯法,你应当遵守律法。总督也应当实行律法。他虽然有权柄把你放走,但他若放你走,他自己就变作不法的了。

     神要赦免我们的罪,但是神也要维持公义。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父亲是一位县长。他作县长作了好几年。那个地方有好多土匪,他就把县里的公款拿去剿匪。他这样一共花了叁十几万的公款。他并没有把钱拿回家去,只是把这边的钱用到那边去。不久前,政府下令将他抓去,要枪毙他,因为公务员只挪用几万的公款就要枪毙,他竟花了这麽多的钱,所以必须枪毙。他是我一位同工的父亲。我的同工因父亲快要死了,非常 急。我因为认识政府里面几位长官,我觉得应当帮忙,就写了几封信到上级机关。後来又八、九次亲自去政府当局商量。我向那几位长官担保,他的钱一点也没有拿回家去,一点没有取为自己用。但是他们对我说,「倪先生,这件事我们完全知道,我们也想帮忙,但是没有办法。我们放他出去可以,因为我们有权放他。但是放他出去,公事上说不过去。应当想一个办法,公事上说得过去,我们放他走,自己才不违法。」神喜欢赦免我们的罪,但不能因为赦免我们,他自己反而弄出毛病来。神叫我们守律法,他自己也应当守。他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等到亚当、夏娃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若是神叫亚当、夏娃不死,那他自己就变作是说谎的了。我们是罪人,我们不管神用甚麽方法,只要自己能得救就可以。或是他赦免我们的罪,或是他放我们走,怎麽样都可以。我们不知道何谓公义,何谓律法。但是神不能这样。神要赦免我们的罪,神要救我们,必须作到和他的性情、和他的公义、和他的律法,不相违背才可以。神不能把我们放走了,叫自己不公义;神不能因为救我们,叫自己发生了问题。

     一年前,上海有一位姊妹在医院里作护士长。院长所有的药品都是她经营的。一天,另一位姊妹到我那边谈起她的事来。我说,她是一位顶好的姊妹。那位姊妹说,不见得,她也不过是一位普通的姊妹。我说,她又爱主,又肯在院里作见证,好得很。她说,她连公义都不知道,怎麽还说好呢?前天,我的孩子有病,我没有那麽多的钱带他看医生。後来我带孩子去找她,她顶喜欢,尽所能的帮我把孩子的伤处下药,又用绵花小心的包好。问她药钱多少,她不肯说,只说医院里药多得很,始终不要我的钱。我没办法只好回来。但她虽帮了我,我却感到不自在,因绵花等等都是医院的东西,不能因为帮我,而把医院的东西偷来。

     照样,神若马马虎虎的救我们,我们肚子里也会说,你虽然救人,自己却犯法。警察抓住一个犯法的人,不能在街上放他走。我们有罪当受惩罚,当受审判。假使神不罚我们,神就是不义的。

     这样,怎麽作才可以呢?比方唐先生是个财主,我向他借了一万块钱,约定二十年後还他。但是过了二十年,我去见唐先生说,我现在穷苦得很,没法还你,请你可怜我吧。请你免了我的债,并且把借据还给我。他说,二十年前我和你约定,借的钱过二十年还我。你看,我们的合同在这里,你签了名,我也签了名。现在二十年已经到期,你若不还,我们只好以法律解决。我说,「请你可怜我吧,因为我实在没有办法,请你把合同还我吧!」弟兄姊妹,你说这样可以不可以?请你记得,我若不还,我背了合同;他若不要钱,他也背了合同。若债不按正确手续解决,债主、债户同样的犯法;不同之处只是我犯得不好一点,他犯得好一点就是了。

 

{\Section:TopicID=195}主耶稣流血为我们还清罪债我们犯罪,神如果就这样赦免了我们,神是和我们同样的犯法。神有甚麽办法赦免我们,而自己又不出毛病呢?赦罪不难,但是公义、合法的赦罪不容易。怎麽办呢?我再说刚才的比方,唐先生是财主,他不只有那一万块借给我,他自己还有许多钱。有一天,他到我的家里来,开头一段话说得很厉害。他说,「合同定了,是不可以更改的,你的钱不还是不行的。」说过之後,他又小声的说,「我这里还有一万块,现在送给你。从前是借的,有合同,现在是白送的!」他甚麽也不再说,就回去了。第二天早上,我带 他送的一万块钱,大摇大摆的走到他家里,对他说,「我欠你的是不是这麽多阿?」他说,「对。」我就把钱还给他,他也就把合同还给我。

     神的律法也是这样。神说,守就存活,不然就得死亡。我们若违背了律法,神不能马马虎虎的叫我们不死亡。神把律法赐给我们,连他自己也不能违背律法来行事。那麽神怎麽办呢?神将他的儿子赐给我们;这不是律法,乃是在律法之外的。是神的爱叫他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替我们流血,把我们欠神的罪债还清。我们靠 主的血,就可以到神的面前。神就是这样的来救我们。现在所有在基督耶稣里的人,罪债都已经还清,神不能再向我们讨债。因为我们的罪,不是马马虎虎的赦去,乃是受过审判的,是从基督耶稣得到赦罪的凭据的。就如我把钱还给唐先生,如果他不把合同给我,他就是不义的。我们的主已经把我们的罪债还清,我们今天也可以大摇大摆的到神的面前。靠 基督的血,神定规救你,因为这救法完全满足了神律法公义的要求。请你记得,基督赦罪的凭据乃是神的公义(约壹一9)。

     弟兄姊妹们,我们的罪不是白白赦免的,是已经还了赎债,才得赦免的。请你记得,你得救是因主的血(约壹一7)。我们到神的面前,可以有一个坦然无惧的良心。因为主一次已经还清,神不能向我们再讨,从今以後我们可以赞美神了。

     末了让我讲一个故事,这是我顶喜欢的一个故事。一九二五年,我在南京一个女子学校讲道。一天,我对那些女生讲起神的公义的问题,她们好像听不懂。我讲了半天,她们的眼睛还是发直。恰好在我的讲桌上放 一个花瓶。校长坐在我旁边。我就问校长说,「如果学生之中有人打破这个花瓶怎麽办?」他说,「叫她赔偿。」我又问说,「如果她没有钱,怎麽办?」他说,「学校的规矩,打破应该赔偿,不管有钱无钱都是一样。」我又问:「假使是你最心爱的一个学生,她是顶小的、顶穷的,没有办法赔,你怎样办呢?」他说,「那又是另外的一个问题了。」为甚麽缘故他不能赦免她呢?假使能的话,没有几天,学校里的花瓶恐怕一个也没有了。他怎麽办?他说,「那我只得替她出钱代赔了。」

     神也是这样。神爱我们,这个爱是顶噜苏的。我们犯罪,没有办法答应神律法公义的要求。神因为爱我们,只好自己替我们答应。他把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替我们还清了我们的罪债。这样就算了。我这样一讲,那些学生就都听懂了。隔天是我坐在那边最末了一次的讲道。当我走进去,看不见那个花瓶。我就问校长说,「怎麽样?」他说,「打破了。」我说,「那麽叫不叫她赔?」他说,「赔。」我说,「你的话真有点西乃山的风味。」神是这样的说过。但是靠 主的血,我们的罪就可以得赦免。比方我犯了罪,被警察捉去,法官判定应当监禁五年。五年後我出来了,在路上 见那个抓我的警察。我可以逗他,但是他没有办法再抓我,因为罪经过了刑罚,罪案就已了结。感谢神!在基督里我们已经还清了一切的罪债,这就是神公义赦罪的办法。―― 倪柝声《基督完满的救恩与得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