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目的
我们曾说过,如果我们要过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必须有启示,有信心,此外还要奉献。但是除非我们知道神心意中的目的,我们就难以明白,为甚麽必须有这些步骤,才能引我们达到那目的。因此,在我们进一步来看里面的经历问题之先,让我们首先来看摆在我们面前神伟大的目标。
神创造的目的是甚麽?他救赎的目的又是甚麽?我们可以从罗马书头一部分的两个段落中,各用一句话来总括的说明它们。那就是:「神的荣耀」(罗叁23)与「神儿女……的荣耀」(罗八21)。
罗马书叁章二十叁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对於人的目的原是荣耀,但是罪使人失去了神的荣耀,以致阻挠了神的目的。当我们一想到罪,我们就很自然的想到它所带来的审判,并且把定罪与地狱和它联在一起。人的观念总是以为,如果他犯了罪,就有刑罚临到他。然而神的思想不是这样,他所想到的乃是人因 罪就要失去荣耀。犯罪的结果就是我们丧失了神的荣耀;而救赎的结果,乃是使我们再有资格获得荣耀。所以神在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荣耀,荣耀,荣耀。
【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现在让我们先来看,八章里面的十六节到十八节,以及二十九节到叁十节,因为它们都是说到这件事。保罗说:「……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八16~18)。又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模成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八29~30原文)。神的目的是甚麽呢?那就是愿意他的儿子耶稣基督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而他们都被模成他儿子的模样。神怎样实现这个目的呢?「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在他的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使基督在许多得 荣耀的众子中作长子。这件事所包含的意思,许多人也许还不大了解,我们要仔细的来看一看。
约翰福音一章十四节告诉我们说,主耶稣是神的独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他是神的独生子,这说出除他之外,神没有别个儿子。他在永远里就与父同在。但是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以基督留作独生子为满意,神还要立他作长子。一个独生子怎样才能成为长子呢?这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父亲再有一些儿子就行了。如果你只有一个儿子,也便是一个独生子,但是後来你又生了一些儿子,独生子就自然成为长子了。
神在创造和救赎里的目的,就是要得 许多儿子。他需要我们,若没有我们,他便不满足。前些时,我去看佐治卡亭先生(Mr.
George Cutting),他是那本着名的《救知乐》作者。当我被带到这位九十叁岁老年的圣徒面前,他握 我的手,平静却慎重的说:「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吗?你知道他不能没有我吗?」我虽然和他在一起有一个多钟头之久,他的高龄与身体上的衰弱,使我们不能谈论甚麽,但是那一次见面使我一直难忘的,就是他重复的说到这两个问题:「弟兄,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他吗?你知道他不能没有我吗?」
许多人读浪子的故事,他们大多对於浪子所遭遇的艰难印象非常深刻;他们所思想的,就是浪子所经过的苦况。但是要知道这些并不是这个比喻的要点。「我这个儿子……是失而又得的」——这才是这故事的中心。问题不是儿子受了甚麽苦,乃是父亲失去了甚麽。这个作父亲的才是受苦者,才是丧失者。一只羊失去了,是谁的丧失呢?自然是牧羊人的丧失。一块钱失落了,是谁的丧失呢?是妇人的丧失。一个儿子丧失了,是谁的丧失呢?是父亲的丧失。这是路加福音十五章所给我们看见的。
主耶稣原是神的独生子。因为他是独生子,所以他没有弟兄。而父差子来的目的,乃是为 要使他的独生子,也成为长子,使他的爱子有许多弟兄。整个道成肉身与十字架的故事就是这件事;神最终所成全的目的,「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来二10),也就此应验。
在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的弟兄」;而在希伯来书二章十节里面,我们看见「许多儿子」。从主耶稣来说是许多弟兄,从父神来说是许多儿子。这两个名辞,根据圣经的用法,都有成熟的意思。神所要得 的乃是完全长大的儿子。还不只这样,神不要他的众子住在一个谷仓里,一个车房里,或是田野里;神要他们住在他的家里;神要他们有分於他的荣耀。这就是罗马书八章叁十节所解释的:「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儿子的名分就是对於他儿子的完满表示,是神在许多儿子身上的目的。神怎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是藉 称他们为义,然後又叫他们得荣耀。神在他们身上的对付,都是为 这个目的。神定规要有众子,要有许多成熟并能负责的众子,与他同享荣耀。他要整个的天充满了得 荣耀的众子。这就是神救赎的目的。
【一粒麦子】但是神的独生子怎能成为他的长子呢!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节说明了那个方法:「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谁是那粒麦子呢?主耶稣就是。在整个宇宙里,神只有一粒麦子;他没有第二粒。神把他的那一粒麦子放在地里,死了,复活了,结果这唯一的麦子,就成为首生的麦子,从那一粒麦子,又结出了许多粒麦子。
就 他的神性来说,主耶稣仍然是唯一神的独生子,但是另一面从复活直到永远,他也是首生的,因为从那时开始,他的生命也发现在许多弟兄的里面。因为我们这些从圣灵生的,就得以「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这并非由於我们,这完全是出於神,是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我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5~16原文)。主耶稣藉 道成肉身与十字架,使这件事情成为可能。这使神为父的心得到了满足,因为由於子的顺服至死,使父得到了许多儿子。
约翰福音第一章与二十章在这一方面,是最宝贝的。约翰的福音一开始就告诉我们,耶稣是父的独生子。他福音的末了告诉我们,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後,怎样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廿17)。主原先常常说「父」,或「我的父」。但是在他复活之後,他又加上一句,「……也是你们的父」。这是长子,就是首生的在说话。由於他的死与复活,许多弟兄被带进神的家里。因此在同一节中,他称他们为「我的弟兄」。这正是希伯来书二章十一节所说的,「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亚当所面临的选择】神在伊甸园里种了许多树,但是「在园当中」——那就是在一个特别显着的地方——他种了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亚当在被造的时候是浑浑噩噩的;他既不知道善,也不知道恶。试想一想,比方说,一个叁十岁的成年人,他不知道是非,也没有能力分别善恶!你岂不要说,这样一个人是没有发育吗?亚当刚好就是这样。神将他带到园里,在实际上对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要记得,在那一棵树的附近,另外有一棵树,是称为生命树。」这两棵树有甚麽意义呢?我们可以这样说,受造的亚当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既非有罪,也非圣洁;他是无罪的——神将那两棵树放在那里,让他自由选择。他可以选择生命树,他也可以选择善恶知识树。
我们要知道,神虽然禁止亚当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善恶知识树的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若没有那棵树,亚当就无力替他自己决定道德问题。因为这种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在他里面,乃在神里面。当亚当遇到任何问题的时候,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将问题带到耶和华神那里。因此,你看见在伊甸园里的生命,乃是一个完全倚靠神的生命。所以这两棵树,乃是象徵两个极大的原则;它们代表两种生命,一种是神的,一种是人的。生命树是神自己,因为神就是生命。他是生命的最高形态,他也是生命的源头与目的。果子是甚麽呢?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你不能吃树,但是你能吃果子。就 神是神而论,没有一个人能接受他,但是我们能接受主耶稣。果子是一棵树上可以吃的部分,是可以接受的部分。所以让我恭敬的说:主耶稣就是神在可以接受的形态中。因为神在基督里,我们才能够接受他。
如果亚当吃了生命树的果子,他将要有分於神的生命,而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因为他里面有了从神来的生命。这样神的生命就要与人联合,人类就一律有了神的生命,并且不断的倚靠神而活 。相反的,如果亚当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他就要离开神,依照天然的倾向,发展他自己的人性。当他在这一方面达到了高 ,他就要成为一个自足的人,在他自己里面有能力作独立的判断,但是他没有从神来的生命。
所以这是放在他面前的一个选择。如果他拣选圣灵的道路、顺服的道路,他就能够成为神的一个儿子,倚靠神而活;相反的,他若拣选天然的道路,他就可以发展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在神以外有所判断与行动。人类的历史就是他这拣选的结果。
【亚当的选择是十字架的理由】亚当拣选了善恶知识树,因此就取得了独立的立场。他这样作,就成为一个充分发展的人(正如现在人类自己所以为的)。他可以支配一种知识,他可以自己决定一切,他可以自己行止。从那时起,他似乎有了「智慧」(创叁6),但是他的结果却是死亡,而不是生命。因为他的拣选牵连到与撒但同谋,以致落在神的审判之下。因此,他就被禁止接近生命树。
两种不同方式的生命,曾经放在亚当的面前:一种是倚靠神的神圣生命,一种是独立自足的属人生命。亚当拣选了後者,那就是罪。因为他这样拣选,乃是与撒但联合,起来反抗神永远的目的。他拣选了发展他人性的道路——他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甚至照 他的标准,成为一个「完全」的人——但是却是远离神的。这样拣选的结果乃是死亡,因为他已经失去了达到神在他身上目的所必需的神圣生命,反而甘作仇敌的经纪人。因此,在亚当里,我们都成为罪人,都受撒但的辖制,都服在罪和死的律之下,都该受神的忿怒。
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见,主耶稣为甚麽必须死和复活。我们也可以看见,我们为甚麽必须真正奉献——那就是我们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算自己是活的;并且像从死里复活的人那样把自己献给他。我们必须被交给十字架的死,因为我们里面从天然来的乃是己的生命,是服在罪的律之下的,亚当弃绝了神的生命,而拣选了己的生命;所以神不得不把在亚当里的一切,集中在一起,并加以除灭。我们的「旧人」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神已经把我们都放在基督,就是末後的亚当里面,然後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因此,凡属亚当的一切,都已经除去了。
然後基督在一个新的形态里复活;他仍然有一个身体,但是他是在灵里,不再是在肉身里。「末後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十五45)。主耶稣现在有一个复活的身体,一个属灵的身体,一个荣耀的身体,因为他不再在肉身中,所以现在他能被众人接受。主耶稣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 」(约六57)。犹太人嫌恶这一个吃他肉与喝他血的思想,当时他们自然不能接受他,因为他仍然在肉身里。但是现在他在灵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接受他。我们由於分享他复活的生命,就成为神的儿女。「凡接待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
神不是在外面改革我们生命。神的思想不是把我们的生命带到一个改良的阶段,因为那个生命根本是错误的。他不能把这样错误生命里的人带到荣耀里去。他必须有一个新人,一个由神重生的人。重生与称义并行。
【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生命有各种等级。人的生命是介乎低级的动物生命,与神的生命之间。我们无法跨越那将我们与较高级或更低等级隔开的鸿沟,并且我们与神生命之间的距离,远较与低级动物生命之间的距离为大。
在中国,有一天我去看一个基督教的领袖,他病在床上。我姑且称他为王先生(当然这并不是他的真姓)。他很有学问,是一个哲学博士。他的道德为全中国所敬佩,他已经从事基督教工作多年。但是他不相信有重生的需要;他仅仅宣讲社会福音。
当我去看这一位王先生的时候,他的狗正好在他的床边。我和他谈了一些神的事情,以及神在我们里面工作的性质之後,我就指 那只狗说,它叫甚麽名字?他告诉我说,它称为法斗。跟 我又问他:「这是它的名字呢,还是它的姓?」他说:「那只是它的名字吧了。」「你说那只是它的名字吗?那麽我能称它为王法斗吗?」他很重的回答说:「当然不可以!」我说:「但是它住在你的家里呀,为甚麽你不称它为王法斗呢?」然後我指 他的两个女儿问他说:「你的女儿不是称为王小姐吗?」「是的!」「那麽,为甚麽我不能称你的狗为王先生呢?」那位博士笑了,我继续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的女儿是生在你的家中,她们姓你的姓,因为她们有你的生命。可能你这只狗很聪明,很听话,实在是一只名贵的狗;但是问题不在於它是一只好狗或坏狗,问题乃在於:它是一只狗吗?它之所以不够资格作你家庭的一分子,完全是因为它是一只狗,并不是因为它是一只坏狗。同样的原则,可以应用在你与神的关系上。问题不在於你是一个坏人或是好人,问题就在於:你是一个人吗?如果你生命的等级比较神生命的等级低,你就不能属於神的家。你一生传道的目的,是要把坏人改变为好人;但是这样的人,无论好坏,都不能与神有生命上的关系。人唯一的盼望就是接受神的儿子,因为这样作,他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就使我们成为神的众子。」那一天这位博士明白了这个真理,他就从心里接受了神的儿子,成为神家的一分子。
我们今天在基督里所得 的,远超过亚当所失去的。亚当只不过是一个发展的人。他停留在那个等级里,没有得 神的生命。我们这些接受神儿子的人,不只得到了罪的赦免,还得 神的生命,那就是伊甸园中那棵生命树所代表的。我们藉 重生,得到了亚当从来所没有的;我们得到了他所错过的。
【都是出於一】神要众子与基督在荣耀里同为後嗣。那是他的目的;但是他怎能达到这目的呢?现在请你看希伯来书二章十节和十一节:「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为那使人成为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
这里说到两方,那就是许多的儿子,和救他们的元帅;或者换一个说法,一方是使人成圣的,一方是得以成圣的。但是神又说,这两方都是出於一。主耶稣降世为人,他的生命是从神来的,我们的新生命也是从神而来的。他是从圣灵生的(太一20),而我们也是从圣灵生的,从神生的(约叁5,一13)。所以神说,我们都是出於一。长子与众子都是出於一个生命的源头。你知道今天我们和神有同样的生命吗?他在地上所分给我们的生命,就是他在天上所有的生命。这是神给我们宝贵的恩赐(罗六23)。因此,我们能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生命已经改变了,乃是神已经将他的生命分赐给我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当我们思念神永远目的的时候,整个罪的问题如烟云消散了?罪不再有地位罪随 亚当而进入,当罪被对付了之後,我们就被带到亚当原来的地位。但是当我们再与神的目的发生关系——使我们得以恢复与生命树接近——救赎就给了我们比亚当所有的更多。它使我们有分於神自己的生命。―― 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