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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色列人立王

 

经文:撒上八7918-20,十二1217

  以色列人厌弃神,用人代替神作王,对以色列人整个历史有很大关键,而且造成了悲惨的结果。

  当我们读列王纪上下,历代志上下,可以看到许多恶王带给以色列人不少痛苦。在个人灵性方面来说,以人为王或以神为王,这事影 很大,能决定基督徒生活的实质。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上八7)在刚才所读的五次圣经,清楚的看见,以色列人立王,在神面前是一件大罪,他们不是厌弃撒母耳作他们的领袖,乃是厌弃神作他们的王。

  在此以前,以色列人是由士师管理他们,士师是代表神,直接受命於神的,每当以色列人受外族欺侮时,他们呼求耶和华,神就兴起士师来作他们的领袖,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而君王不是代表神,乃是代表自己,按己意去管理百姓,因此使百姓遭遇到极大的痛苦。

  我查过圣经,以色列人一共有四十二个王,包括南北分裂前之叁王。但在这四十二个王中,有叁十一个王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其馀十一个王行耶和华看为正的事。但有八个王在开始作王的时候敬畏神,後来灵性都堕落了,故真正好的王只有叁个,就是大 ,约西亚和约坦,他们自始至终敬畏神。只有十分之一的王是好的,可见神警告他们的话,何等正确。

  在这四十二个王中,有十四个王是被杀的,有些为敌人所杀,有些被暗杀;有一王甚至自杀,有叁个王被敌人掳去,且有一王被挖去眼睛。以色列人厌弃神,不要神作他们的王。在我们生命中,到底谁作王?是主基督作王,抑自己作王?其结果与整个基督徒生活有关。

  一、神原来的旨意。「其实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你们的王」。(撒上十二12)「其实」是「原来」之意,换句话说,神原来的旨意,是他要作他们的王。当神造人的时候与人同行。但後来,「天起了凉风,耶和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的面。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创叁8-9)神来到园中,不见亚当和夏娃,便呼叫他们,可见神是要与亚当和夏娃同行。但他们违背神的旨意,躲藏起来,停止了与神同行。在圣经头数章中,说到敬畏神的人,常用「同行」两字,如以诺与神同行;挪亚与神同行;亚当夏娃原是与神同行,这是神造人的目的与旨意。

  神造宇宙,赋予万物有很大的自由,但他(它)们必须在神的轨道上去使用自由。神给人以自由,也是有一原则,就是与神同行。出埃及记第四章神的名字,很值得注意,直译出来就是「我是,我所是。」一切都包括这个「我」内。常听人说,「放下小我,成全大我。」这「小我」「大我。」这「小我」「大我」用圣经的意义来讲,也很适合,「大我」是神,「小我」是人。我们的一切利益、幸福,都在「大我」中。放下自己顺服神,就必蒙福。

  这个「我是」是现在式,表示神是一个「大现在」,没有过去,没有将来;表示不受时间限制的,是超时间,无始无终的。

  神的名字,给我们一个大的启示,神的旨意,叫我们在他里面,享受他给他们的自由。与他同行,一切自由都在其中。

  以色列人厌弃神作王,立扫罗作王。「有一个便雅悯人,名叫基士,是便雅悯人亚斐亚的元孙,比歌拉的曾孙,洗罗的孙子,亚别的儿子,是个大能的勇士。他有一个儿子,名叫扫罗,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撒上九1-2

  扫罗是个大能的勇士(小字注:或作大财主)又健壮,又俊美,实在惹人好感。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这都是以色列人所拣选,所拥护,属血气的人喜欢以人的优点来代替神,人看重势力与财富,本领与相貌。但这样的选取是失败的。扫罗基本的缺点是悖逆,所以後来他表现,是一个悖逆神的王。撒母耳说:「听命胜於献祭,顺从胜於公羊的脂油。」这是针对扫罗说。

  这也是撒但所犯之罪,他原是天使长,但因要高抬自己,要与神同等,就因此堕落。撒但又将这错误放入人的心中。

  「我们各人偏行己路」。(赛五十叁6)这是根本问题,走自己的道路,以自己作王。一切问题也从此而产生了。

  创世记十一章记载,人联合来建造巴别塔,「塔顶通天,传扬我们的名。」这是人类联合敌挡神的表现,是荣耀自己。巴别是巴比伦一字的字根,巴比伦王的尼布甲尼撒王正是自己作王的极 表现。启示录中的大巴比伦城,是敌神势力的总象徵,是撒但的大本营。启示录记载有两个大城,一个是新耶路撒冷,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廿一2)。故新耶路撒冷,代表教会与神合一。第二个大城,就是巴比伦大城,从巴别塔起至启示录十八章,都是与神为敌,反抗神的旨意的。有一呼声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他一同有罪,受他所受的灾殃。」(启十八4)基督徒要从这反抗神,高抬自己的城出来,免得与他们一同定罪。我们要进入新耶路撒冷,与主合而为一。

  主耶稣基督来世作先知、祭司、君王。作先知是将天父的真理告诉我们,作祭司乃是将自己作祭牲献上为赎罪祭,然後作一切得救之人的君王。我们当尊他为君王,将自己与他同钉十字架上,否定自己,十字架的本质是否定自己,舍弃自己,顺服神旨。

  八福篇之第一福是「虚己」,就是在神的面前否定自己,像一个极贫之人,如乞丐,毫无所有。这是神解救我的办法。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舍去自己,我们当跟从主的巎 行,俯伏在主面前,顺服他,接受他的管理。这就是从巴比伦大城出来。

  二、神对以色列人的警告。「只是当警戒他们,告诉他们,将来那王怎样管辖他们。」(撒上八9)以色列人自己立王的结果,不是真自由,因为这些王要用严厉的方法管辖,压制他们。正如我们若不要神作王,也不是真自由,乃是被罪恶、情欲所捆缚,所辖制而已。

  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罗七16)应承律法是好的,但不去行,理智便成为捆绑。「因为按 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2)足见不以神作王的人,何等痛苦。走自己的道路,愈走愈见危险,使人类到达毁灭的边缘上。

  以色列人不以神作王,落在悲惨的结局里去。照样基督徒也是如此,在巴比伦大城里,以自己作王,结局也是悲惨的。但若不在巴比伦大城里,也不在新耶路撒冷里,与罗得一样,只在城门口,仅仅得救而已,未与神合一,因未以神为王。若仅仅得救,正如经过火一样,是贫穷的得救。—— 滕近辉《圣经历史中的七大关键》